|
八十年代初,有人根据赵子砥《燕云录》的记载,首次提出金朝存在着五个民族等级,即女真、渤海、契丹及奚、汉人、南人。这一说法在学术界引起了一定反响。但我以为,以上五个民族等级并不能正确地反映金代民族政策的全部内容,对金代各民族的不平等地位需要加以具体的分析。与元代相参照,金代的民族等级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金代的五个民族等级并非法定的。在元代文献中虽然也找不到划分民族等级的明确记载,但从《元典章》、《通制条格》等书中所载有关敕旨条令来看,当时对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可以认为元代的四等人制是法定的。而金代的情形则大不相同,金代文献中并没有相关的法令性规定,我们今天所知道的金代民族等级的情况乃是由南宋人总结出来的。
第二,金代的五个民族等级只能代表一个时期内的民族政策。我们知道,元代的四等人制是始终存在的,从元初至元末,各个民族的地位没有太大的变化。而金代的五个民族等级则只是反映了金初的情况,前引两条史料都是如此。金代的民族政策有一个演变过程,太祖至熙宗时代,各民族间的不平等地位最为明显,海陵王以后,民族畛域逐渐淡化,五个民族等级成为历史的陈迹,但民族间的不平等现象并未从此消失,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罢了。
1 女真人
金代前期的民族歧视主要表现为女真、渤海、契丹(奚)、汉人、南人五个民族等级的不平等地位~海陵王至世宗时期,金的民族政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南人地位的上升与汉人、契丹及奚人地位的下降,使得各个被统治民族的等级界限不如过去那么鲜明了,然而表现在女真人与非女真人之间的诸多不平等现象却始终存在,这是金代民族歧视的一个一贯性问题。
女真是金代的统治民族,金朝统治者历来强调女真本位意识,强调金的正统地位,尤其忌讳汉族人民将女真视为外来民族。章宗时,“禁称本朝人及本朝言语为“蕃”,违者杖之”。明昌六年,章宗对宰执们说:“凡言女直进士,不须称女直字。卿等误作回避女直、契丹语,非也。今如分别户民,则女直言本户,汉户及契丹,余谓之杂户。”“女直进士” 即策论进士,章宗主张去掉“女直”二字,是为了突出女真的主体民族意识。“本户”的提法也是同样的用意,金朝习称女真人为女真户,汉人为汉户,契丹人为契丹户等,而章宗主张以本户代替女真户的称呼,其他如汉户、契丹户等仍旧,这样就将女真族与其他被统治民族的主次轻重区别开来了。
金代女真贵族中普遍存在着强烈的民族偏见。熙宗皇统五年,朝廷将大赦天下,女真臣僚均主张“覃恩止及女直人”,唯尚书左丞宗宪表示反对,于是才修改赦文,使各族人均沾。《金史》卷四《熙宗纪》载,皇统八年十一月,“左丞相宗贤、左丞禀等言,州郡长吏当并用本国人。上曰:四海之内,皆朕臣子,若分别待之,岂能致一谚不云乎,疑人勿使,使人勿疑。自今本国及诸色人,量才通用之。”所谓“本国人”即指女真人,宗贤等人主张连地方官都只用清一色的女真人,可见女真权贵对其他民族的猜忌和成见何其深。民族偏狭心理的另一面表现为对女真人的纵容和偏袒。大定二十六年,世宗对大臣们说:“亲军虽不识字,亦令依例出职,若涉赃贿,必痛绳之。”太尉、左丞相徒单克宁答以“依法则可”,世宗听出了克宁的弦外之音,于是又说:“朕于女直人未尝不知优恤。然涉于赃罪,虽朕子弟亦不能恕。太尉之意,欲姑息女直人耳。”
2 渤海人
渤海族在金代的民族关系中享有特殊的政治社会地位,根据宋人所总结的金代民族等级的状况,渤海仅次于金朝的统治民族女真族,其地位优于其他各个被统治民族。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渤海与女真族源相同,他们都同为靺鞨人的后裔,渤海源于粟末靺鞨,女真出自黑水靺鞨。金朝统治者对两族间的这种同源关系非常看重,视为怀柔渤海人的一个天然机缘。完颜阿骨打起兵之初就宣称“女直、渤海本同一家”,以此号召渤海人加入女真的反辽同盟。渤海在辽朝深受民族歧视,始终处于被压迫的地位,这也是他们与女真人易于投合的一个原因,所以女真建国后,渤海人便纷纷前来归附。宋人对渤海在金朝所得到的优遇是这样解释的:“契丹时不用渤海,渤海故此深恨契丹,女真兵兴,渤海先降,所以女真多用渤海为要职。”
为了巩固女真-渤海政治联盟,金建国之初,就有计划地选取辽阳渤海望族女子作为宗室诸王的侧室,《金史》卷**《后妃传下》云:“天辅间,选东京士族女子有姿德者赴上京。0 与女真皇室联姻的主要是辽阳大氏、李氏、张氏三支渤海右姓,从太祖至世宗朝,他们与宗室累世通婚,以致在金朝的九位皇帝中有三位都是由渤海人所生,这就是海陵王、金世宗、卫绍王。渤海世家与女真皇室的政治联姻密切了这两个民族之间的关系,使渤海人在金代所享有的优越地位得以长期保持。但金朝对渤海的政策在各个不同时期也有所变化。金代前期,渤海人尚未能够进入统治集团的上层,在政治上影响不大。海陵、世宗两朝是渤海人的鼎盛时期,大 、张浩在海陵朝都官至宰相,其中张浩从贞元三年至正隆六年独任首相七年,为金代所仅见~而世宗朝共四位尚书令,其中有两位都是渤海人。大定后期,渤海人集团卷入了皇室内部的继承权之争,结果陷于失败,章宗即位后,遂一反海陵、世宗重用渤海人的政策,逐步清除宗室内的渤海人势力,从而致使渤海世家与女真皇室间长期形成的联姻关系陷于破裂。金朝后期,渤海人在政治上遭到女真统治者的排斥,其政治影响已经十分有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渤海上层人物与女真统治集团的矛盾并未使这两个民族交恶,金朝治下的渤海人始终是驯服的,从来没有任何反抗行为,因此其民族地位也就相对比较稳定。
3 契丹人和奚人
契丹与女真的关系是金代民族关系中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契丹是辽的统治民族,驾驭这些前朝遗民对女真统治者来说绝非易事,金朝的契丹人始终处于一种不安分的状态,他们曾经进行过多次反抗,金对契丹的政策也随着两族关系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
金朝灭辽之后,紧接着便南下攻宋,金宋矛盾上升为当时主要的民族矛盾。出于对宋廷联结女真攻灭辽朝的宿怨,许多降金的契丹人都积极参与了对宋战争,在宋金的对立和斗争中,契丹人变成了女真坚定的同盟者。因此,从金初民族关系的总格局来看,契丹人的地位显然要高于“汉人”和南人。宋人关于五个民族等级的总结基本上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契丹与女真关系的恶化,是由正隆、大定间发生的契丹人的大起义造成的。正隆间,海陵王为准备南征,在全国各地强制签军,这一措施遭到了契丹人的强烈抵制,并成为这次起义的导火索。正隆**月,起义首先在西北路爆发,并很快蔓延到西京、北京、咸平府、上京等路,“契丹部族大抵皆叛”。直到大定二年九月,历时一年半的起义才被金世宗镇压下去。
由于这次起义参与人数众多,涉及范围很广,从而导致金朝对契丹人的政策发生了重大的转折。世宗平叛之后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废罢参与叛乱的契丹猛安谋克,而将“其户分隶女直猛安谋克”。后来发生的一起偶然事件,促使世宗对契丹人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手段。大定十七年,遣监察御史完颜觌古速巡边,随行的契丹押剌四人趁机越界逃奔西辽。耶律大石建立的西辽存在了80年之久,对金朝及其治下的亡辽遗民来说,西辽始终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此事对世宗震动很大,为防止西北路的契丹人与西辽交通,世宗决定把他们迁往辽东。是年,“徙西北路契丹人尝预窝斡乱者上京、济、利等路安置” …。然而契丹人的东迁却为金末耶律留哥之乱埋下了祸根。世宗对契丹人的态度,可以从下面这段对话中看得很清楚:一次,世宗对朝廷臣僚谈及契丹人时说道:“海陵时,契丹人尤被信任,终为叛乱,群牧使鹤寿、驸马都尉赛一、昭武大将军术鲁古、金吾卫上将军蒲都皆被害。赛一等皆功臣之后,在官时未尝与契丹有怨,彼之野心,亦足见也。” 尚书右丞唐括安礼回答说:“圣主溥爱天下,子育万国,不宜有分别。” 世宗又曰:“朕非有分别,但善善恶恶,所以为治。异时或有边衅,契丹岂肯与我一心也哉。”随着金朝民族政策的变化,契丹人的民族地位明显下降了。如果说金代前期民族矛盾的焦点是女真与汉民族之间的矛盾的话,那么金代中期女真与契丹的矛盾则显得更为尖锐。
卫绍王即位以后,蒙古的崛起对金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同时北方的契丹人也渐有不稳定的迹象,为防患于未然,金朝进一步加强了对契丹的控制。《元史》卷一四九《耶律留哥传》云:“元太祖起兵朔方,金人疑辽遗民有他志,下令辽民一户以二女真户夹居防之。” 这种严密的防范措施更坚定了契丹人的叛意。大安三年,蒙古南下攻金,契丹千户耶律留哥趁机在隆州举兵反金,契丹人闻讯纷纷前来归附,很快就众至十余万。世宗的预言终于应验了。耶律留哥的抗金斗争一直持续到兴定四年才告结束。
奚族与契丹同出于东胡,“异种同类”,因此奚人在辽享有“拟于国族”的优遇。奚王族与宗室耶律氏累世通婚,史称“奚有五王族,世与辽人为昏,因附姓述律氏中”。自辽以来,奚与契丹间的民族融合十分明显,以致到了金代,人们已难以确定某些奚人的族属,即使明知其为奚人,也往往以契丹人视之。如《金史》卷九一《萧怀忠传》称“海陵意谓怀忠与萧裕皆契丹人,本同谋”,而萧怀忠与萧裕却都是奚人,这在《金史》里有明确的记载。正是由于这种原因,金朝对于奚和契丹的政策基本上是一致的,所以人们理所当然地将他们视为同一个民族等级。
金代前期,奚人与女真统治者的关系比较融洽,在政治上也较易受到重用。海陵朝是奚人政治势力最强盛的时期,有两位奚人官至宰相,一为尚书左丞相兼侍中萧玉,一为尚书右丞相兼中书令萧裕。但贞元元年的萧裕谋反事件导致了与女真关系的危机。萧裕曾协助海陵王夺取皇位,后又为海陵清除政敌,设计杀太宗、宗翰子孙,因此深得海陵信任,被任命为右丞相。“裕弟萧祚为左副点检,妹夫耶律离剌为左卫将军,势位相凭藉”,一时权倾朝廷。萧裕因看到海陵王性好猜疑而感到十分不安,于是暗中联络前真定尹萧冯家奴、前御史中丞萧招折、博州同知遥设、五院节度使耶律朗等进行谋反活动,这些人都是奚人或契丹人。这一叛乱计划尚未付诸实施就被粉碎了,预其反谋者均被处死,牵连者甚众。奚人的政治势力受到严重打击。正隆末至大定初,许多奚人部族卷入了契丹人的大起义,这使奚与女真的关系更加紧张。世宗以后,奚人在政治上已经完全失去金朝统治者的信任,因此再也无法跻身于高层官僚,大定三十年间,奚人职位最高者是两名正五品官员。奚族的政治社会地位从此衰落了。
4 汉人:指辽朝统治下的汉人
金朝统治者入主中原之初,即有意识地对“汉人” 和南人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这种政策的一个显著事实,就是在科举制度上实行“南北选” 。太宗天会六年,初创南北选,北人(汉人)试诗赋,只试一场,南人试经义,依南朝法试三场,“北人四百人,取六分,南人六千人,取五百七十一人” …,两者的比例表明是时在科举取士上的倾向性是十分明显的。又据《金史》卷五一《选举志一》 载,熙宗天眷二年,北选进士200人,南选150人~皇统二年,北选100人,南选150人。单从录取人数看,南选与北选彼此约略相当,但如果考虑到南人的应试人数大大多于“汉人” 的因素,其中的倾向也就很清楚了。从下面这件事中可以看出女真权贵在科举上对南人的歧视。
在金初之所以能享有高于南人的政治社会地位,与女真统治者对他们的信任和倚重是分不开的。由于“汉人” 长期处于北方少数民族的统治之下,他们比起南人来更容易接受女真人的政权~加上燕云地区自唐末以来数易其主,人们的政治态度一般都较为灵活。金代辽后,他们便转而效忠于女真统治者,并积极支持金朝南下灭宋,在金初的政治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大定十四年,诏定开国功臣21人、亚次功臣22人,其中的非女真人只有5名,一为渤海人,一为契丹人,其他3人都是“汉人”,刘彦宗列开国功臣第18位,韩企先列开国功臣第21位,韩常列亚次功臣第
21位,而南人则一个也没有。这表明金朝统治者对“汉人” 在金初的政治活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如韩企先本不在开国功臣之列,世宗特意提出将他增补进去:“衍庆宫图画功臣,已命增为二十人。如丞相韩企先,自本朝兴国以来,宪章法度,多出其手。至于关决大政,但与大臣谋议,终不使外人知觉。汉人宰相,前后无比,若褒显之,亦足示劝,慎无遗之。”“汉人”在金初的政治地位可以从中得到解释。
但金朝统治者对“汉人” 也并非一概予以信任和重用。宋宣和五年至靖康元年,燕京六州之地曾一度归宋,在此期间,不少“汉人” 有过仕宋的经历,金朝对这些人就在政治上进行压制,太宗天会十年创立的磨勘法便主要是针对他们的。据宋人记载说:“是春,左副元帅宗维(即宗翰)谕枢密院磨勘文武官出身迁秩冒滥,命西京留守高庆裔参主之,夺官爵者甚众。” …从这条史料中看不出立磨勘法的底蕴所在,但《金史》 里有两个例子颇能说明问题:其一是涿州人赵元,赵曾从郭药师降宋,为药师掌机宜文字,后又降金,天会间,同知蓟州事,“其后朝廷立磨勘格,凡尝仕宣和者皆除名籍,元在磨勘中” ~其二是易州人张通古,张本为辽进士,宣和间入宋,后又归金,仕为工部侍郎,“高庆裔设磨勘法,仕宦者多夺官,通古亦免去”。
金代“汉人” 与南人的政治社会地位差异最明显的时期是太祖、太宗、熙宗三朝,熙宗皇统七年发生的田党狱,成为“汉人” 政治势力式微的一个转折点。田 是广宁人,皇统间为吏部侍郎,时韩企先为相,所援引者多为燕人,且有意荐举田 继任丞相,田既典铨选,朝中燕人势力益盛,颇有朋党之嫌,以此遭致女真统治者的疑忌。蔡松年、曹望之、许霖等俗与田 通好,遭其拒绝,于是心怀怨望,借机向女真大臣宗弼诋毁田 。及韩企先病卒,熙宗遂以专擅朝政的罪名将田 、奚毅、邢具瞻、王植、高凤庭、王效、赵益兴、龚夷鉴等人处死,又将孟浩等34人放逐遐荒。此案对燕人政治集团是一次致命的打击,史称“田党事起,台省一空” ,可见牵涉面之广。日本学者外山军治认为这次事变“意味着以燕人为中心的旧辽官僚集团在金廷的衰落”,这是一个切中肯綮的结论。
“汉人” 势力一旦衰微,南人势力必然会起而代之,海陵王贞元二年合并南北选之举是南人地位上升的一个标志。南北选是在金初多种制度并存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权宜性措施。至海陵王时,金朝对中原的统治已经巩固,国内的民族矛盾也已有所缓和,科举制度上的抑宋扬辽、重北轻南的倾向开始发生变化。合并南北选后,南人在科举入仕之途上逐渐取得了优势。南人政治势力的消长盛衰大势。海陵到世宗朝是“汉人” 衰落、南人地位上升的关键时期。从世宗关于“汉人”、南人的如下两段评语中,可以看出女真统治者对南人的政治态度已经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世宗曾对贺扬庭说:“南人矿直敢为,汉人性奸,临事多避难。异时南人不习词赋,故中第者少,近年河南、山东人中第者多,殆胜汉人为官。” 又大定二十三年,世宗在比较“汉人”巨构和南人段时说:“燕人自古忠直者鲜,,,南人劲挺,敢言直谏者多,前有一人见杀,后复一人谏之,甚可尚也。” 从世宗朝开始,活跃在金朝政治舞台上的汉族知识分子,已由金初的以“汉人” 为主变为以南人为主。“汉人” 和南人在原有的五个民族等级中的地位有了根本的改变,他们之间的界限也就渐渐趋于模糊了。
5 南人:即金灭了北宋后,长江以北生活的汉人
在金初的五个民族等级中,南人处于最低一等,是女真统治者进行民族压迫的主要对象。太宗时,女真初入中原,在战争中普遍采取烧杀抢掠的野蛮手段,由于遭到北宋遗民的激烈反抗,太祖弟谙班勃极烈斜也曾计划将南人斩尽杀绝。这个计划虽然未能付诸实施,但从中可以窥见金初女真贵族对南人的敌视程度。
金初对南人进行民族压迫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强制南人剔发左衽。早在太宗天会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金朝就发布了第一个改俗令,这纸改俗令主要是针对河北、河东两路百姓的。天会七年,宋室南渡,淮河以北地区均被纳入金朝统治之下,于是又在更大的范围内强制汉族百姓改从女真之俗,而且措施也更为严厉,乃至有“不如式者死” 的记载。
海陵王即位之后,对太宗以来强迫南人改俗的政策做了某些调整。天德二年,“诏河南民,衣冠许从其便” …。这一让步不是无缘无故的。在天会七年普遍推行改俗令之后不久,金朝扶植刘豫建立了齐国。而齐国在其领有的河南、陕西地区是否继续强迫百姓发左衽,文献中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大金国志》中的一条材料有助于说明这个问题。天眷二年金废伪齐后,任命齐国旧臣李邺为翰林学士承旨,冯长宁为东京户部使,“命下日,各髡发、左衽赴任” 。这表明连齐国臣僚都一仍汉俗之旧,遑论庶民百姓。由于这个原因,金朝在河南地区重新推行改俗政策倍加困难,海陵王审时度势,不得不放弃了这种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