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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百科] 每天上网6小时=精神病! 你还敢上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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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2-16 16:4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也许此刻你正在上网浏览新闻,玩游戏,而下一秒你就成了精神病,这好笑吗?答案是:不好笑。因为最近《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的出台,将众多患有“网瘾”的人划定为精神病人,此消息一出,引来轩然大波。


  网瘾列入精神疾病

  近日,各大新闻媒体传出消息,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了专家论证,意味着在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被定义为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表现为对网络的再度使用产生强烈的欲望。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超过3个月,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渴求或冲动感;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怒、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 
  新闻报道称,北京军区总医院从2005年初到现在,对3000多名网瘾青少年进行了治疗,所有人都有不同程度好转,完全康复的占60%以上,一般治疗时间为三个月。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网民人数约为2.5亿,18岁以下的青少年占18%,而在未成年网民中,近10%有不同程度的网瘾。

  网友纷纷质疑标准

  此新闻一发布,网络上顿时掀起轩然大波,短短几小时,在各门户网站,该消息的点击率即已上万,网友们深感不解、群情激奋,对相关专家的想法嗤之以鼻,认为他们“犯傻”,可以申请世界第九大奇迹了。 
  网络成瘾被纳入精神病范畴的该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的议论与关注,在网上引来网友口水满天飞,有网友对于网络成瘾的诊断标准无法理解,他们表示网络成瘾固然是一种病态,但绝非“精神病”,而是一种精神障碍,和打牌上瘾、购物上瘾一样,不需要明确诊断,即使诊断后需要治疗,精神病的帽子还是太大。
  网友“关东客”对照这部《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竟然发现自认为生理和心理都很健康的自己是一个精神病人,他在网上介绍自己的症状,“《魔兽世界》我玩了将近6年,现在还在玩,而且乐此不疲;我喜欢上淘*宝买东西,而且每天都要上去看看有没有便宜货;我习惯于开机就打开QQ,没事儿的时候就跟网友吹牛皮等,这些习惯多年未改。”然后他道出很多网友心中的疑问,“如果这也算得上是一个网络精神病人,那现实中不知该有多少了?”
    如今,网络和电脑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给我们带来的更多的是方便和快捷,以及高科技的成果。如果长时间上网成瘾并诱发精神疾病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要恢复到没有电脑和网络的日子,这岂不是社会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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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6 16:41:28 | 只看该作者
网友调侃:“工伤”治疗网瘾

  这一网瘾诊断标准的发布,引起了众多网友的不满,有一些网友对此发表评论,“烟瘾,性瘾,炒股瘾……也都算是病吗?”,还有一些要以互联网大量信息为依托的白领一族,那是不是整个社会都成精神病了,因为标准里有一类是网络信息成瘾。

  不少网友指出,自己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每天8小时以上的网络生活,这“是不是要单位给予工伤补偿啊?”连一名精神病科的主治大夫也说道:“我达标已经几年了,谁给我治治?”有激动的网友直呼:“有网瘾是精神病,精神病杀人不用担负法律责任,同志们,赶快来杀专家,免费杀的啊!”

  结果太惊悚了!从事信息中心、电讯、设计、科研、IT等相关从业人员都成了精神病?“我是网站编辑,从上午8点到下午6点基本全在网上挂着,晚上回去泡泡天涯、玩玩游戏……有10多个小时在网上。看样子我们全单位都是精神病了,精神病院够关我们不?”“搞IT的是一群精神病啊,哈哈,我是不折不扣的精神病啊!”网络从业人员更是对这一标准嗤之以鼻。

  有网友甚至调侃,要求单位给予工伤补偿和相关医疗福利,因为工作把自己“摧残”成精神病了。

  相关:网瘾诊断标准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如果个人平均每天用于非工作学习目的连续上网超过6小时,且符合以下症状标准超过3个月,即为“网络成瘾”。

  1、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

  2、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上述戒断中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电子媒介(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

  同时,以下5条至少符合1条:

  1、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程度;

  2、使用网络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经多次努力后均未成功;

  3、固执地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网络使用的危害仍难以停止;

  4、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

  5、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

  “网瘾”有六大征兆:

  每天上网超过8小时以上。且越来越长,无法自控、特别是晚上,常至深夜;

  行为反常,上网成瘾的青少年不仅会有视力下降、生物钟紊乱、神经衰弱等生理特征,

  逃学、废寝忘食、不与人交往,对人冷漠、暴躁、关机后急躁不安;

  经常在网上与陌生人聊天、通电话、约会等;

  电脑里常出现暴力、色情、赌博等图片;

  有说谎隐瞒上网的情况及程度等行为;

  宁肯借钱上网或甘冒一定危险,如:去偷钱或者偷用别人账号上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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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7 08:45:05 | 只看该作者
网瘾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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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6 18:41:21 | 只看该作者
神经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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