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39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央行干部泄密经济数据被抓:1份数据卖50万

[复制链接]

186

主题

378

帖子

374

积分

骑士

积分
374

会员最具活力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5-1 17:3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济数据泄密案 涉南开校友团

  2名被告人为博士 14名获密人为其校友 绝大多数任职于证券行业 分析称有利益驱动

  记者独家获悉,轰动一时的"泄露经济数据系列案"的第4起已宣判。西城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国信证券公司宏观经济分析师林松立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已判决的4起案件中的3起系串案,其中2名被告人是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的博士,泄密对象包括其14名南开校友,这些人均为经济学科背景,绝大多数任职于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

  伍超明案

  发短信泄密 半年内传给15人

  被告人之一伍超明,1973年生人,南开大学虚拟经济研究方向博士。博士在读期间,他曾获南开"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毕业后,伍超明被中国人民银行录用,虽然编制在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但一直被借调在研究局宏观经济研究处,后者是掌握宏观经济数据的核心部门。

  宏观经济研究处处长纪敏证实,伍超明实际履行的是副处长的职责,协助自己进行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

  宏观经济研究处每季度都要写一份价格监测分析报告。出报告之前,处里都会组织一场行外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

  会上,国家统计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等单位的专家会引用一些数据表明观点,部分数据是未对外公布的涉密数据。

  每次召开咨询会时,宏观经济研究处全体人员都要参加。伍超明承认,涉案的经济数据的信息来源,就是这个会议。

  2010年1月至6月,伍超明将其获悉的25项未对外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泄露给伍志文等15人。

  这些数据包括工业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GDP)、全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PPI)等。

  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从伍超明处获密的15个人中,除伍志文外,还有6人是伍超明的南开校友。

  虽签过保密协议 仍"不知泄密是犯罪"

  2010年,一些媒体的"数据预测"频频"完中",一些所谓的"专家"的"预言"也总是丝毫不差。

  这引起了国家保密局的关注。经过一系列的调查,伍超明被查出。之后,西城检察院对伍超明立案侦查。2011年3月21日,伍超明被抓。

  伍超明被抓后辩称,虽然自己签过保密协议,但单位没告诉自己泄密的后果这么严重,自己更不知道这已经构成犯罪。

  2011年9月8日,西城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伍超明有期徒刑6年,判决后伍超明未上诉。

  伍志文案

  央行干部被抓 牵出南开博士校友

  伍超明案牵出了伍超明的校友伍志文。伍超明被抓后供认,他和伍志文经常一起谈论宏观经济形势,他通过手机短信向伍志文发过包括CPI、PPI、投资、贷款等未公布涉密数据。

  伍志文比伍超明小两岁,是南开大学金融学博士,也是南开大学历史上唯一一个连续四年获得南开"十大杰出青年"提名的学子。

  毕业后,伍志文进入金麦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该公司主要从事投资银行及资本市场投融资、顾问理财和研究咨询,"可以根据宏观经济变化,为客户及时捕捉最佳获利机会"。

  收到伍超明的涉密短信后,伍志文转发给13人,其中8人是伍志文的南开校友。

  2011年4月21日,伍志文被抓。11月28日,西城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伍志文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判决后伍志文未上诉,但西城检察院认为伍志文的行为还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为此提请市检一分院抗诉(抗诉是指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时,依法要求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

  西城检察院日前透露,此案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事件回放

  去年,最高检通报称,2010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数据多次泄露,引起了中央领导高度关注,有关部门最终立案侦查6件6人。

  6人中,包括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孙振(与伍超明等人的串案无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伍超明,另外4人均为证券行业人员。

  林松立案

  "南开校友案"

  又扯出国信证券分析师

  伍志文交代,他曾把伍超明发给自己的涉密短信先后三次转发给自己的老乡、原国信证券公司策略分析师李某(另案处理)。

  李某承认,出于投桃报李的考虑,他也曾把自己从国信证券公司宏观经济分析师林松立处获知的经济数据发给伍志文"共享"。

  林松立是1970年生人,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在国信证券负责货币经济研究,曾获2009年新财富宏观经济最佳分析师第七名。

  在《证券市场周刊》上,林松立曾发表过《别跟经济数据较真儿》一文。他写道:"我以为还是看淡些宏观数据为好……没有必要关注6月CPI到底是具体哪个数字……我们应该离这些数据远一点,没必要追求精确……"

  尽管如此,林松立还是没能拒绝老同事对宏观经济数据的"执著追求"。

  林松立称,自己和李某私交很好,2007年夏天李某从国信证券离职后,两人仍然保持联系。

  2010年12月10日,李某向林松立询问国家统计局将在第二天上午对外公布的月度宏观经济数据,称对其从事的投资业务有帮助。于是林松立通过MSN向他人要来数据,给了李某。

  2011年8月30日,林松立被抓。2012年3月29日,西城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林松立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延伸采访

  经济数据泄密案 背后有利益驱动

  上述串案中,获得涉密数据的人包括伍超明、伍志文的14名南开校友。这些人全部拥有硕士以上的经济学科背景,绝大多数在证券类企业任职,包括国泰君安证券(微博)、华泰联合证券、银河证券等。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是国内经济学科的顶尖院系。近20名"南开经济精英"形成小圈子,大肆传播涉密的宏观经济数据,目的何在?

  尽管伍超明称"泄密是为了炫耀",但很多业内人士对此说法不屑一顾。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曾表示,伍超明等人的经济数据泄密案,背后有利益驱动。

  西城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傅晓雨也确认了这一点:"(被告人)为了个人利益,肆无忌惮地泄露国家秘密。证券从业人员对重要经济数据最为敏感,因为这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直接相关,他们有足够的动力去提前获取。"

  "泄露经济数据系列案"共有6起,至今仍未全部判决。鉴于"系列案"属于公开宣判,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伍超明、伍志文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南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追究其他责任,不得而知。记者调查 揭开泄密案利益链

  投资机构可短线操作获利 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薪水相关 秘密知悉人“放风”后可获好处费

  按检方说法,证券从业人员对重要经济数据最为敏感,有提前获取信息的动力,而被告人泄密正是为了利益。

  通过多方采访,记者揭开了泄露、传播涉密宏观经济数据背后的利益链条——

  投资机构或个人,可以利用市场波动短线获利;机构分析师的预测准确度,直接决定着薪水;来自政府机关的秘密知悉人可以通过与证券公司员工合作,炒股获利。

  投资机构

  利用市场波动 短线获利

  记者注意到,在泄密案中,最受“关注”、传播次数最多的数据是CPI。在已判决的4件泄密案中,各被告人向他人泄露的数据类型虽然各有不同,但几乎都包含CPI数据。

  某期货公司分析师赵红(化名)告诉记者,证券市场和外汇市场对CPI等经济数据相当敏感,它直接关系到收益率的变化。如果机构或个人投资者能提前拿到数据,做“短线”必能获得巨利。

  她给记者讲了两种“操作手法”:提前获知重要经济数据后,可以对市场进行预判。如果数据利好,可以预判公布当天市场会上涨,可以布局买一些蓝筹股,然后在数据公布当天抛售,获得差价。

  如果数据“不好”,可以预判公布当天市场下跌,可以提前卖出手中的股票,然后在数据公布当天,股价已经跌到一定程度后,再买回之前的股票。这样,或者能用当初卖股票的全部钱款买到更多份额的股票,或者能买回和当初份额相同的股票但少花很多钱,“差价”就相当于利润。

  “股指期货也能做类似操作。”她说。

  某信托投资公司分析师李军(化名)则称,一些非重点的数据,如果能带来某种暗示,也能投机获利。

  “比如全国的用电量,能反映出很多行业的产能。用电量高的行业,代表行业产能也高。提前获知相关数据后购入相关股票,在数据公布、产生股市影响后再卖出,也能获利。”他说。

  机构分析师

  数据预测准确度 决定工资待遇

  赵红告诉记者,很多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都会设分析师,预测国家的宏观经济走向,最初,大家的预测都是靠真本事。

  但渐渐的,社会对宏观经济数据的预测准确度越来越关注,还有了所谓的“排名”。而“排名”影响到分析师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直接决定着他的薪水及业内地位。

  “所以,现在的‘预测’已经变味儿了。”赵红感慨道。

  而各家机构也乐于让旗下的分析师成为“预言家”,因为分析师名气大了,机构的市场占有率也会提高。如果证券公司的研究报告总能“猜对”宏观经济数据,还能获得基金公司更多的“分仓”收入。

  赵红说,上述原因,正是一些机构乐于甚至帮助旗下的分析师或其他高管提前获得宏观经济数据的另一个动机。

  秘密知悉人

  可以用宏观经济数据“变现”

  对于来自政府机关的秘密的知悉人来说,宏观经济数据是可以“变现”的。

  一位检察官透露,一份翔实的经济数据卖个四五十万都不成问题。因为它给机构投资者带来的利益远大于此。

  “而且,一份数据是可以群 发给很多人的,相当于可以‘卖’很多次。”他说。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接受采访时曾透露:有的秘密知悉人通过参加证券机构举办的讲座、恳谈会等,获取高昂的“讲课费”;有的和证券从业人员“合作”,由其指导买卖股票,获取利益。

  有媒体报道,某些金融部委干部出席饭局是有“价码”的。在饭局上随便谈谈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的个人看法,就有“五位数”进账。

  公关公司

  负责牵线搭桥 从中获利

  “一般来说,有能力获取信息的都是一些规模较大的机构。”证券业内人士王刚(化名)告诉记者,一些机构的“经济学家”就担负着跑关系、拿数据的任务。

  一些“没能耐”的机构则只好四处求人。于是,公关公司有了新的生财之道——利用人脉提供“有偿服务”,给需要经济数据的一方和掌握经济数据的一方“牵线搭桥”。

  “级别不高、但经常能接触到宏观经济数据的公务员,例如领导秘书等,在圈子里很受追捧,因为他们既能透露信息,同时受到的监督也较少。”王刚说。

  ●证券业说法

  老乡、校友结圈子

  “互通有无”很常见

  “以老乡、校友身份结成圈子传递涉密数据,互通有无,业内早就有这种现象。”一位证券业内人士透露。

  该人表示,之所以这些人肆无忌惮,是因为“法不责众”;而“法不责众”与能获悉涉密数据的人员、部门过多有关——

  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核算司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负责每月发布统计数据,这些数据在公布前,需要在局长办公会上讨论,而数据还将抄送给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多个单位。

  “数据是一样的,如果不深究,根本查不出来是哪个单位的哪个人泄露的。”该人说。

  据了解,在去年查办“泄露经济数据系列案”之前,国内尚无对这种行为追究刑责的先例。

  ●法律专家看法

  利用涉密信息“短线获利” 涉嫌内幕交易

  多名法学教授认为,现有法律缺乏对非法获取秘密数据并获利者的责任追究。

  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相关机构提前获知涉密经济数据后“短线获利”,涉嫌内幕交易,应被处以巨额罚金,乃至追究内幕交易罪的刑事责任。

  他表示:“经济数据泄露会对相关领域造成很大波动,不但让某些人非法获利,还让很多人无辜受损。利益受损者有权对非法使用经济数据的机构或个人提起民事索赔诉讼,国家也应该支持他们。”

  ●保密局说法

  保密局副局长 承认保密管理薄弱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有保密制度,行里全体人员都要签署保密协议。但记者注意到,在伍超明和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中,银行虽然反复强调“要保密”,但从头到尾都没提到“泄密是犯罪”。

  另据知情人透露,伍超明案中的涉密材料,均未标注密级(按照法律规定,秘密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级别,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与所泄露内容的密级直接相关)。

  国家保密局副局长杜永胜接受采访时承认:“一些部门在涉密经济数据保密方面管理薄弱。”

  据悉,如今国家保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政府部门改进工作,如缩短涉密经济数据的发布时间、取消数据公布前的会商机制等。

  ●海外借鉴

  美国对重要宏观经济数据的保密十分严格。

  除了联邦统计机构外,明确可以提前获得数据的只有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和总统,其他人员如要提前获得信息,则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并承诺不会提前公布或者使用数据。但即便如此,其他人员也只能在官方公布之前半小时获取数据。文/实习记者 毛占宇 记者 付中 闫新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花 ( 鲁ICP备07009421

GMT+8, 2024-5-18 04:43 , Processed in 0.31200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