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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蛐蛐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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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0:2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说以中国传文化中斗蛐蛐为引子,叙述了主人公人生的不平经历。主人公余之诚对蛐蛐有特殊的感情,对斗蛐蛐有天生的灵性,他半生为蛐蛐而献身——最终却为争得做人的一口气……




天津卫每年秋季玩蛐蛐的爷们儿有成千上万,但是其中玩出了名份的,只有两位爷:其一是家住河北小河沿的余四爷;另一位便是余四爷玩蛐蛐的搭档、蛐蛐把式常爷。常爷是仆,余四爷是主,天津卫大名鼎鼎的蛐蛐四爷,指的则是这位余四爷。

余四爷大号余之诚,父辈是行伍出身,威震一方的余大将军。这位余大将军于张勋复辟清室时,曾被封为一等护国公,常威大将军,原是打算着实地把破碎的江山护一家伙的,谁料天公不作美,还没容得余大将军施展武略,张勋便倒台逃之夭夭了;无奈,余大将军只得自立旗号,从此走南闯北打天下,总惦着有朝一日能面南登极。

按理说,身为余大将军第四员虎子的余之诚,应该住在余大将军的府邸里面,而被天津人称为余家花园的余将军公馆就在新开河畔占据着几十亩田地,只是余之诚的宅邸却在余家花园的地界之外。不过,这倒不妨碍他身上流着余氏宗族的血脉,因为说不定余将军暗中有位什么宠爱因不能安置院中,便只能于近处另设一处宅门。不过,论势派,余之诚的家不次于余将军的大花园和分别设于租界地的几处公馆,余之诚和他的母亲吴氏住着一套三进院落的大青砖瓦房,院里回廊、花园、假山、小溪应有尽有,母子二人起居饮食处处要人侍候,前院后院男女佣人少说也有三四十名,其中光是侍候老太太晚上念经做佛事的丫环就有四个,你想想该是多大的气派。

说来也可怜,余之诚生来没见过自己的父亲。余之诚只知道父亲生前率兵打仗,在广袤的华夏大地上放过几把火,杀了不少人;所以余之诚的母亲从随了余姓人家之后便吃素念佛,每晚向着佛像磕一百个头,为战死沙场的老爷赎罪超生。有人说余之诚的父亲战火中丧生之后,连尸身都没有找回来,后来在余家坟茔下葬的只是一套衣冠,后院佛堂旁边至今还有一间大房供奉着余之诚父亲的遗像,穿着长袍、马褂,十足的儒子斯文,只有在跪拜父亲遗像时,母亲吴氏才指着父亲的大像片对儿子说:“看你先父眉宇间有一股杀气,一生的罪孽皆隐于其中。”说罢,老太太又看看儿子的双眉,因余之诚满面善相才终得释然,“阿弥陀佛,余姓人家从此永结善缘。”

余之诚在余氏弟兄中排行第四,按照家谱辈份,余姓人家的这一代,男子命名皆从于一个“之”字,老大余之忠,老二余之孝,老三余之仁,老四便是余之诚。但是,因为之诚自幼便和母亲单独住在一处宅院里,所以和上面的三个哥哥几乎没有什么来往,余族家规,每年除夕祭祖,春节贺拜,清明上坟,四位男子汉共聚一堂,衣冠齐整,道貌岸然,强忍着性子演上一天正经戏,一场表演结束,四兄弟彼此连个招呼都不打,立即作鸟兽散,便各奔各的玩处去了。老大余之忠到底有什么喜好,一家老小谁也说不清,只是余氏人家的一大半财产已然断送在他手里了。老二余之孝别无所好,只知一个赌字,而且不押宝,不推牌九,不掷骰子,只打麻将牌,最光荣记录,他在牌桌上竟然连坐了七天七夜,当然要有人捶背,有人捶腿,有人按摩,不停侍候,最后若不是前方传来余老爷子阵亡的消息,他还能再坐七天七夜,就这样在赶到老龙头火车站跪迎老爹灵位的时候,他手里还捏着一张八条。老三余之仁跪迎老爹灵位的时候,紧挨在二哥余之孝的下位,见到老爹灵位,痛不欲生,当即哇地一声哭了起来:“父亲大人九泉瞑目,此仇不报,孩儿誓不为人!”哭着便去衣兜里掏手绢拭泪,呼啦啦一连串抻出来十几条花手绢,一条比一条艳,一条比一条香,当即便把手捧先父灵位的大哥余之忠逗得噗哧一下笑出了声。只有老四知礼,他不大哭不大闹,只一声声瓮里瓮气地抽泣,而且手里没捏麻将牌,兜里没揣花手帕,绝对的一板正经。但是,灵位从老龙头火车站迎到,当场孝子们要封鞋披麻戴孝,就在主办丧礼的执事给余之诚更衣的时候,只听见余之诚的衣襟里传出来了“嘟嘟”的叫声。最先众人以为是有人捣乱,故意在余氏人家举家痛哭的时候玩一点小小游戏,当即余大将军生前的贴身得宠马弁“刷”地一下便拔出了军刀,谁料这“嘟嘟”之声越听越真,越响越近,最后还是大哥余之忠见过世面,他低声向远处的四弟传话道:“山东母大虫,好货。”随之,余之诚也悄声地向大哥回答说:“若不怎么不放心托付给别人呢,老娘说不让我揣来的。”谁料余之诚的回答惹恼了大哥余之忠,立即他便沉下脸来,怒气冲冲地向老四余之诚斥责道:“什么老娘?吴氏,那是你娘,太夫人说了,迎灵位不许十二的来,她没过门!”

余之诚在弟兄们之间受气,就因为这个根儿不正,对自己被承认是余氏后辈,而且余之诚三个字被堂堂正正地写进神圣无比的家谱之中,他感到喜出望外。当年余之诚降世时太夫人曾经告过话:“是男是女的只管养着,吃余家的饭,不算余家的人。”的的确确,若是把所有被余大元帅所染而生下来的男女童子都写进余氏家谱的话,那余氏宗族这一辈至少也能成立一个加强营,名不正言不顺的,给上几个钱打发走就完了,有的连姓余都不允许。前几年太夫人从浙江买来一个丫环,领进家来越端详越像余大元帅,方脸,塌鼻子,细眼睛,仔细盘问,这丫环说妈妈原是个乡下女子,一天夜里村里过兵……不容分说,太夫人好歹给这个丫环一点钱,派个人把她送回老家去了,太夫人倒不是怕这个丫环敲诈,她是害怕自己的几个孽障儿子万一哪个起了歹心做下什么缺德事,自己对不起祖宗。

凭余之诚一个偏室小子,何以能被太夫人收认为子,并入了大排行,姓了余,进了之字辈,还忠孝仁诚地得了名号?没有别的原因,他的八字好,甲寅、乙寅、丙寅、丁寅,年月日时居然全赶在了一个“寅”字上。而且甲乙丙丁排列有序,余大元帅帐下的八卦军师一算,此子大贵,来日必成大业。好不容易蒙上个有用项的宝贝,不能让外人捡了便宜,如此,这个余之诚才敢大摇大摆地出入余家花园。当然,余之诚的生母知趣,她深知自己出身寒微,虽然也得过余大元帅的一夜宠爱,但是武夫霸道,强占民女的事本来不算稀奇。说来也不知是余家捡了个便宜,还是余之诚的母亲捡了个便宜,十月怀胎,居然生了个命相大贵的儿子,从此余之诚的母亲吴氏虽仍未能被认定为是妻妾偏室,但总还有了个不高不低的身价,再加上这吴氏本分,从生下余之诚之后便吃斋念佛,一心为余大元帅赎罪,久而久之,便连余大元帅的正夫人也不忍心打发她走了。

余之诚果然出息,从小到大,至今已是而立之年,没有沾染上一星儿恶习,不嫖不赌不抽,无论前三个哥哥和后几个弟弟如何胡作非为,余之诚一概不和他们搀和,这些年来余氏家族数不清的后辈惹下了不知多少数不清的祸灾,从吃烧饼不付钱到玩相公,从买烟土到买人命,忙得官府几乎天天来余家公馆交涉,但是其中没有一件与余之诚有关。就连太夫人有时都觉得于心有愧,逢年过节地就让人给之诚送过来个三万两万的,“买蛐蛐玩吧,好歹惹个祸,也得赔人家个十万八万的。”

男子汉而玩蛐蛐,实在是绝对的圣贤;争强好胜之心,人皆有之,而身为一个堂堂七尺须眉,他居然把争强好胜之心交付在了蛐蛐身上,你想他心中除了忠孝廉耻仁义道德之外,还会再有什么?全世界各色人种,只有黄脸汉子玩蛐蛐。也不是所有的黄色人种都玩蛐蛐,东瀛日本大和民族就不玩蛐蛐,他们尚武,讲武士精神,喜欢人和人比划,动不动地便要分个强弱高低。只是华夏汉族的黄脸汉子玩蛐蛐,谁强谁弱,谁胜谁败,咱两人别交手,拉开场子捉两只虫儿来较量,我的虫儿胜了我便胜了,你的虫儿败了你便败了,而且不许耍赖,你瞅瞅,这是何等地道的儒雅襟怀!

余之诚玩蛐蛐从断奶的那天开始,但是余之诚爱蛐蛐,却是与生俱来的天性。据背着太夫人自称是余夫人的余之诚的生母回忆,余之诚生在头伏,偏又苦夏,吃的奶少,吐的奶多,临到过百日时已瘦得成了一把骨头,活赛只小猫。谁料秋风初起,蛐蛐鸣唱,小之诚一头扎在娘的怀里,两只奶子轮番地吃,蛐蛐叫得越欢,他吃得越多,待到蛐蛐叫得没精神了,小之诚早变成了大胖娃娃了。可叹蛐蛐短命,只有三个月的命限,人称为是百日虫,一天天听不见蛐蛐叫了,小之诚又不肯好好吃奶了。情景禀告进余家花园,禀报到太夫人房里,太夫人传下旨意,给十二房里的之诚买越冬蛐蛐。派出人马,遍访津城,一只一只买来了上百只越冬蛐蛐,十二房室内蛐蛐叫声又起,小之诚又咕咚咕咚地吃起奶来了。从此,余之诚先是不听蛐蛐叫不吃奶,后来是不听蛐蛐叫不吃饭,再后来越演越烈,余之诚已是不听蛐蛐叫不读书,不听蛐蛐叫不起床,不听蛐蛐叫不入睡,不听蛐蛐叫不叫娘,不听蛐蛐叫不给老爹的遗像磕头,不听蛐蛐叫不相亲,直到洞房花烛,他还是不听蛐蛐叫不娶媳妇,不听蛐蛐叫不拜天地了。

余之诚七岁开始养蛐蛐,每年养多少?不知道,以蛐蛐罐说,每十只为一“把儿”,多少“把儿”?不知道。反正第三进后院,全院都是蛐蛐罐,每年蛐蛐罐换土,新土要用大马车拉,有人估计余之诚一个人把半个中国的蛐蛐全养在自己家里了。逢到夜半,余家宅邸后院的蛐蛐一齐鸣叫,近在咫尺的老龙头火车站,火车拉笛声,没听出来,致使南来北往的客商总是登错了车。

“这是哪里打雷呀,怎么一声声连下来没完没了?”火车站上候车的旅客将嘴巴俯在另一个旅客的耳边,扯着嗓子喊叫地询问。

“你问嘛?噢,是问这扑天盖地的响声从哪里来呀?告诉你吧,这是河北蛐蛐四爷余之诚家的蛐蛐叫唤,听清楚了吗?”

“哎哟,我的天爷!”
泛若不系之舟,虚而遨游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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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0 14:18: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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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2:44: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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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2:31:04 | 只看该作者
拜读了!蛐蛐咬斗,胜者哈哈一笑,败者不过脸上贴一纸条则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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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1:48:57 | 只看该作者
蛐蛐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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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1:48:02 | 只看该作者
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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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1:02:57 | 只看该作者
楼圭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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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9 10:45:49 | 只看该作者
楼圭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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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9 10:32:25 | 只看该作者
尾 声

常爷去世之后,余之诚几乎变成了一个哑巴,终日一声不吭,只是默默地做活计。

吴氏是个精明人,她估摸必是常叔临咽气之前对余之诚说了什么不能外传的话,儿子一心只在琢磨常爷的嘱托,世间的事已经是完全顾不上了。

“之诚,常爷死前对你说了什么?”吴氏几乎是每天都要追问一遍,但儿子至死也不回答,他只是呆坐着发愣,有时把一锅的饽饽烤成黑炭,他还傻里巴叽地往灶里添柴。

冬去春来,靠余之诚全身使不尽的力气,母子俩的生活一点点地好转了起来,有了吃喝,缝了几件粗布衣,在吴庄子里又混出了人缘儿,日月已经是又有了光彩。

只是今年余之诚早早地便又作下了养蛐蛐、调理蛐蛐的准备,他除了卖柴种地之外,其余的时间几乎全用在秋天养蛐蛐的事上,也不知他又是从哪里弄来了那么多的罐罐盆盆,就近他又取来了干净的黄土,秋风才起,嘟嘟嘟,余之诚房前屋后的盆盆罐罐里又唱起了蛐蛐的鸣叫,从此余之诚彻夜不眠,精心地侍奉他的这些宠爱。

对于儿子重新玩蛐蛐的癖好,吴氏不加干涉,一次次她还和儿子一起欣赏两只猛虫的厮杀咬斗,余之诚什么事也不回避母亲,调理蛐蛐,制芡子,捻搓赤豆,全是当着母亲的面做,吴氏不鼓励,不阻拦,只是冷眼看着。

果然,时至深秋,余之诚终于调理出了一只猛虫,这只猛虫不仅在吴庄子所向无敌,还把附近十几个庄子的虫王们咬得狼狈不堪。虫王,行家估摸,凭这只猛虫,余之诚今年能横扫天下,闯天津卫,争作虫王,大丈夫,要争气。

这一天早晨,余之诚穿上老娘给他缝制的粗布衣,怀里揣着一只蛐蛐盆,盆里养着他的猛虫,挑着一担柴禾,他又要进城了。

“之诚!”吴氏一声吆喝,把儿子唤了回来。

“娘!”余之诚当然知道母亲为什么唤他回来,当即,他放下柴担,返身进屋,咕咚一下跪在了吴氏的面前。

“将你的蛐蛐放下。”吴氏伸出一双手,要向儿子索回他怀里的蛐蛐盆。

“娘!”余之诚护紧衣襟,几乎是恳求地说着,“血海深仇,不可不报,今天约好下局的正是那个余之忠,他带的把式杨来春。”

“常爷调理蛐蛐的传世绝招儿,早被人家破了,你能用手指将三颗赤豆捻搓至熟,人家也能,你有什么本事就一定会胜?”吴氏极是严峻地问着。

“娘,你看!”说着,余之诚从衣兜里掏出三粒晶亮的珠子,吴氏进过名门府第,一眼她便认了出来,那是三颗珍珠。

跪在吴氏的面前,余之诚将三颗珍珠捏在三个手指之间,手指飞快地捻搓起来,刷刷刷,那在指间旋动的三颗珍珠,随声落下一片粉尘,捻搓着,捻搓着,待余之诚再将三根手指伸到吴氏面前,那指间的三颗珍珠不见了,而地上,却落满了一层粉末。

“娘,这就是常爷临终前的嘱托,常爷嘱咐孩儿,世人只知捻搓赤豆至熟,而常爷百战百胜,决胜一局之前,他要将三颗珍珠捻搓成珍珠粉,为此下芡的手指才更为灵活,自然是能称雄天下。”

“儿呀!”说着,吴氏抓住了儿子的手,立时一串串泪珠涌出了眼窝,泣不成声,她一字一字地对余之诚说着,“他毁我母子的仇要报,咱母子两个也不能总这样清贫,我儿有志有勇,英雄豪气,不白生为七尺须眉,有你这样有志气有恒心的儿子,娘也就别无它求了!”说着,吴氏一把将儿子拉在怀里,紧紧地抱住余之诚的肩膀,大哭出声。

“啊!”一声撕心裂腑的呐喊,余之诚几乎是发疯般地从吴氏的怀里挣扎出来,他伸出左手,紧紧地抓住自己的右手,一阵难以忍受的疼痛使他脸部的肌肉抽搐跳动,从他的右手腕处,滴滴的鲜血流了下来。就在刚才吴氏将儿子紧紧抱在怀里的时刻,突然间一声刺心的声响,吴氏从怀里冷不防掏出一把剪刀,一下子,将儿子右手的食指剪断了。

“娘!”余之诚握着鲜血淋淋的右手,哭喊着又跪在了地上。

“儿呀!”吴氏更是心疼万分,她咕咚一下跪在儿子的对面,将儿子的头抱在胸前,失声地哭着,一声声述说,“不要去下什么蛐蛐局一山堂,咱胜了,他已经败了,儿呀,别怪罪娘心狠,这份荣华富贵,咱不争了。天下由那几个孽障糟践去吧,咱只求平安度日,和他们,咱认了。不争了!”

“不争了!不争了!咱们不争了!我的娘呀!”余之诚在母亲吴氏的怀里,哭得已是岔了声。

…………

1993年春,天津。

作者附志:
促织之道,博大精深。文中种种叙述,小说家言而已,祈方家切勿追究。捻搓赤豆一事,秘谱中确有记载,但当今之时,蛐蛐咬斗,胜者哈哈一笑,败者不过脸上贴一纸条则罢,辛苦至此,大可不必。至于捻搓珍珠一事,纯系作者杜撰,雅好蟋蟀诸公,万万不可认真。身休发肤,受之父母,惜之,惜之。切切。
寒儒林希叩拜再拜三拜
1993年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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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9 10:32:08 | 只看该作者


余之诚从余家花园里被扫地出门之后,大先生余之忠把常爷当神仙一般地供奉了起来,大厨房里单独为常爷立了小灶,一日三餐山珍海馐地吃着,常爷不喝酒不吸烟,喝酒血热,调理蛐蛐不能入静;吸烟口臭,蛐蛐不和你亲近,不受调理。但是大先生是酒鬼烟鬼,只要他一进小跨院,满院的蛐蛐叫得都变了声,常爷视大先生为瘟神,有话也只领他到院外来说。

说常爷怀恋旧主,言过其实,中国人的一臣不事二君,不能演绎为一仆不事二主。一仆不事二主,说的是在同一个时期里不可同事二主,只要岔开时间,谁给钱,谁就是主子。仆人奴婢可以卖来卖去,卖到新主子手里,你光跟人家玩一仆不事二主的古训,那不是找挨鞭子抽吗?所以君臣父子之忠,兄弟手足之悌,待人之仁,律己之信,对于主仆关系全不适用,为人之仆只要一个“义”字,戏曲里无数的义仆救主故事,便规范了为仆者的伦理标准,对任何一个主子,都要做到一个“义”便够了,终生终世别忘了报答一个一个主子对你的恩德。

为余之忠效劳,常爷没什么怨言,而且酬谢比余之诚优厚,余之忠对常爷有过交待:“调理蛐蛐的事,我一窍不通,我也不喜爱那玩意,我忙,顾不上,什么叫呀,咬呀,没劲。养蛐蛐调理蛐蛐的事就全交给你了,反正一年你得给我调理出来一只虫王,我看咬蛐蛐比开个金矿还实惠呢,膀不动肩不摇,不用操心不用费力,不耽误吃喝玩乐,到时候黄澄澄的金子就往家里流,你说说老祖宗怎么就想出这么一手高招儿呢?你说是不是,常,常,哎呀,我管别人叫爷叫不出口,日后,我就叫你常头儿好了,头儿就是爷,爷就是头儿,是不?”

有吃有喝有穿有戴,还有优厚的酬谢,住在余家花园里,常爷应该是别无他求了。只是入秋以来,待到小跨院摆满了蛐蛐罐蛐蛐盆,常爷感到了一种可怕的孤单,往常和余之诚做搭档,秋风一起,两个人便形影不离,一起观赏,一起评头品足,一起观战,常爷每到得意之时,两个人便一同高兴得彻夜不眠。如今为余之忠效劳,余之忠不闻不问,他关心的只是一只虫王,至于其它许许多多猛虫的神、勇、色、形,全然不去理睬,这就和一个花把式栽了满院子花,而主家找他要的只是最后的一捆草根用以点火一般,一腔的心血白费了。多少难得的猛虫就这样白白地成在常爷一个人面前,败在常爷一个人的面前,又自生自灭地死在常爷一个人的面前了,主家要的只是一只虫王,而要这一只虫王还只为了去赢房产赢黄金赢人家的娇妻美女。“缺德,缺德,我这是缺德呀!”烦闷到不可忍耐,常爷便一个人在小跨院里跺着脚大声喊叫。

“这玩艺儿能做虫王?”

最最令人不能忍受的是,当常爷把自己精心调理成的一只猛虫,放在宋窑老盆里送到余之忠手里的时候,换来的却是余之忠怀疑的询问和猜测的目光。

“大先生。”常爷固执,他也是不习惯称别人为爷,过去对四爷,直呼其名,叫之诚,如今对大爷,对不起,不能叫之忠,就叫大先生。“这普天之下人人都知作假,只有调理蛐蛐的把式不知作假。唉,跟大先生费这番口舌,我都觉着脸上发烧。”

“常、常、常头儿,你可别多想。”余之忠忙对常爷解释,“你要知道,这一局可是四十两黄金呀,胜了,咱就发了,败了,我可又得跳河去了。”

“信得过你常爷,抱着宋窑老盆你只管单刀赴会;信不过你常爷……”说着,常爷伸手便去余之忠怀里夺宋窑老盆,其势大有要当众将这只猛虫活活摔死的气概:“大先生另请高明吧!”宋窑老盆没有夺过来,常爷返身走进他的小跨院,当地一声把院门关上了。

“常头儿,常头儿!”余之忠着急地在外面狠命拍门,但小跨院里毫无反应,常爷犯了手艺人脾气,他不理睬余之忠了。

当天晚上,余之忠在内府大花厅设宴向常爷赔礼致歉,常爷不喝酒,便以茶代酒,三杯之后,余之忠一副情真意切的神态对常爷说:“常,常……唉呀,这个爷字我就是说不惯,常头儿,白天的事,你别见怪,我知道你的脾气,每年不调理出一只虫王来,莫说是对不起主家,就是连自己都对不起。今年感激你一番辛苦,也该让我余之忠尝尝称王称霸的滋味了,明日蛐蛐会下局,还是一山堂,到时候我抱盆,你下芡,咱两人可是要荣辱与共了呀!”

“之忠放心,我当年如何对待之诚,如今我如何对待之忠。”常爷不喝酒,只吃菜,对于明天的大战胸有成竹。

“听玩蛐蛐的爷们儿说,每日下局的前一天夜里,常、常、常头儿要一个人住在院里修身养性,还要练一番指上的功夫 ……”余之忠提醒常爷,明日不可马虎上阵。

“这种事,之忠就不必操心了。”常爷依然是诚诚恳恳地回答着。

“此次下局,可是事关重大呀,对手是一位当今权贵的少爷,有钱有势的衙内,他不怕输,无论怎么赢他,都有四万万同胞替他掏钱;咱,咱可是输不起呀,输了便是倾家荡产、卖妻卖女、流落街头……”说着,余之忠目光中闪动出无限的恐惧。

“既这样,我劝之忠还是把这局免了吧。”常爷眼皮也不撩地说着。

“不能,千载难逢的机会,怎么能让他跑掉呢,我只求常、常、啊啊,求常头儿明日尽心尽力,下芡时用到功夫……”

“吃饱啦!”常爷一抹嘴角站了起来,返身就要往外走。

“常、常……”余之忠一步从椅子上跨过来,迎面将常爷拦住,他向着常爷深深地作了个大揖,然后万般信赖地说道:“拜托了,拜托了,事成之后,我有重谢。”

“如何一个谢法?”常爷停住脚步问着。

“由常爷说。”余之忠回答。

“既然如此,我可就开口了。”常爷说着。

“金山银山,在所不惜。”

“我一不要金银,二不要房产,我只为一个人求份人情。”

“谁?”余之忠问。

“之诚!”常爷语声冷峻地说,“听说他母子两个现在住在乡间以贩柴为生,明日一山堂得胜之后,求之忠把他原来住的那个宅院还给他,至于认不认他为手足,那是你们府上的事,我只求给之诚母子一条活路。”
“好说,好说,一切好说。”余之忠一拍常爷的肩膀,军中无戏言,就这样定了。

为了准备明天一山堂决战,夜里躺在小木板床上,常爷已经捻搓熟了九粒赤豆,前三粒捻搓了足有两个小时,小豆在指间觉着发烫了,送到齿间一咬,烂熟如泥,再捻搓三粒,又熟了,又捻搓三粒,又熟了。看看窗外月色,知是进了后半夜,听听院里的虫鸣,也是一阵一阵叫过之后,此时也安静下来了。尽心尽力,不光是手艺人的本分,还报答余之诚的知遇之恩,能把原来那套旧宅院还给余之诚,岂不就成全了一户人家?

昏昏沉沉,常爷已经睡着了,多年的习惯,他临战前夜最后三粒赤豆,是在睡梦之中捻搓至熟的,人睡着,手指不停地捻搓,把手指的每一个骨节都运动得自如,明日上阵下芡,自然要胜于对手。

睡着,睡着,捻搓着,捻搓着,夜色已是愈为深沉了。

“哈哈哈!”突然,一阵狞笑声将常爷从睡梦中惊醒,猛地睁开眼睛,眼前一片刺目的灯光。闭上眼睛,再睁开,似是灯光下有两副狰狞的面色,抬手要揉揉眼睛,被子里的手已经被人紧紧抓住,想动已是动不得了。

“常头儿,常头儿,我估摸着你有一手绝招儿吧。”听这声音好熟,睁开眼睛仔细看,认出来了,杨来春。而在杨来春的身边还站着一个人,不必辨认,他就是余之忠。

已经是不必再去猜测了,余之忠一直不相信常爷会真心为他效力,所以暗中串通了那个成全了他与相好女子缘份儿的杨来春,一定要让常爷相信此番下局也对他至关重要。夜里,余之忠设宴将常爷调出小跨院,杨来春趁机埋伏在个隐蔽地方,待到常爷恍恍惚惚入睡之后,杨来春悄悄打开跨院小门让余之忠进来,二人一起闯进常爷房里掏窝,这一掏窝,果然掏出了常爷的绝招儿手艺,他指间正捻搓着三粒赤豆,杨来春是内行,一层窗户纸捅破,他明白何以常爷调理出来的虫王百战百胜了。

“其实,你杨来春一个人摸进来就是了,何必带着主家。”常爷没有反抗,他反而极是平静地下得床来,有条不紊地穿衣服。

“我一个人摸进来,你说我是偷艺的贼子,一棍子将我打死,连官府都不用惊动;如今有主子在,看你敢动我一根毫毛!”杨来春一副小人得志的神态,不可一世地对常爷说着。

一件件地穿好衣服,再俯身将小木床上的行李卷起来,常爷返身向屋外走去。

“好,够板!”杨来春阴阳怪气地连声赞叹,“不必主家下逐客令,自己知道一文不值了,告老还乡吧。”

“哈哈哈哈!”常爷的背后,传来了余之忠的笑声,“下贱的奴才,你居然敢插手主子的家事,让余之诚东山再起,休想!”

常爷不争辩,不反抗,只挟着自己的小行李卷,一步步地向院外走去。

…………

不幸的是,一口闷气,常爷得了不治之症,为求医买药,常爷用净了自己的所有积蓄,最后身无分文寄住在小店里,每日已是衣食无着了。

渐渐地到了冬天,常爷知道自己的大限已近,这时他只有一个愿望,死前见一面余之诚。在小店里和来往的过客询问,终于常爷打听到余之诚母子如今住在吴庄子,常爷还打听到了去吴庄子的路线。一日早晨趁着天好,常爷走出天津,直奔吴庄子而去。谁料,下晌突然下起了大雪,常爷一路疲劳,又迷了路,在林子里绕到半夜,最后体力不支,便倒在了雪地里。

一步一步地将常爷背到吴庄子,给常爷暖过身子,又喂常爷吃了一点米粥,常爷这才将自己这大半年来的经历一五一十地讲给了余之诚母子二人。吴氏和余之诚听着,万分感动,抽抽噎噎地,吴氏哭出了声音。

常爷和余之诚重聚之后,似是遂了人生的最后愿望,心情颇是平静;只是病情急转直下,没几天的工夫,常爷已是奄奄一息了。看着常爷病危,余之诚心焦如焚。爱莫能助,回天无术,余之诚便一时不离地守候在常爷的身边。

“之诚、之诚。”一天夜半,病危的常爷强挣扎着把余之诚拉到怀里,一面抚摸着余之诚的头发,一面老泪纵横地勉强说着,“之诚、之诚,你过来,过来……”

余之诚估摸着常爷是有什么话要对自己说,便将脸颊贴近到常爷的耳边,常爷用力地呼吸了好长时间,最后又睁开眼睛看了看余之诚,这才重重地叹息一声。过了一会儿,常爷强支撑着欠起身子,使出最后的一点力气将嘴巴挨近到余之诚的耳边,嘴巴动了一下,又动了一下,明明是他在余之诚的耳边说了两个字,然后便咕咚一声身子倒下来,常爷最后闭上了眼睛。

“啊!”余之诚惊呼了一声,不是因为常爷的死,而是为了常爷刚才在他耳边说的那两个字。

“之诚,之诚,常爷死了!”一旁的吴氏看见常爷咽了气,忙过来用一方白布盖在了死者的脸上,回身她还推着发呆的儿子,提醒他快为常爷操办丧事。

“啊,啊!”余之诚已经呆成一块木头了,他一动不动地还是傻坐着,半张着嘴巴,瞪圆了一双眼睛,明明是失去了知觉。

“之诚、之诚,你可不能被常爷勾去了魂魄呀!”吴氏哭着,喊着,用力地在儿子的身上掐着,“天哪,护佑着我可怜的儿子吧,我们没得一分福,不存一丝歹念呀!”
泛若不系之舟,虚而遨游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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