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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发现] 从冯燕杀情妇到巨吉斯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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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3-26 14:2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唐人传奇有一游侠好汉名冯燕,听说市场有人为钱争吵,他赶去主持“正义”,把他认为不对的人当场就给宰了。路边看见一个漂亮的女人,就勾引了她,夜里与她同眠。女子丈夫正巧归来,冯燕急急躲避,女人用裙摆遮他。他的头巾落在地上,在一把刀旁。女人把刀交给冯燕,暗示其杀夫;冯燕大概有几秒钟的考虑吧:他一刀将情妇的头砍了下来。  女人的丈夫被当作凶手,要受刑时,冯燕挺身自首。结果不仅丈夫和冯燕都免刑,整个滑城得到大赦。英雄冯燕杀女救夫的“义行”在无数的民歌里得到赞颂:“此君精爽知犹在,常与人间留炯戒”;“万古三河风义在,青简上,众知名”;“燕杀不谊,白不辱,真古豪矣!”
  在这个故事里,有冯燕的角度:他毙了一个对丈夫不忠的女人。有丈夫的角度:他被妻子背叛,而且受到莫大的冤枉。有官府和社会大众的角度:淫妇受到了应得的惩罚,正义得以伸张。但是女人的角度在哪里呢?丈夫经常殴妻,这个男人是否值得她忠实?冯燕爱她又杀她,难道不是对真情的出卖?社会片面地拥抱男性英雄,难道不是彻底地蔑视了女性的基本人权?整个事件如果由女人来叙述,会变成什么样的事件?中国文化和历史,如果把女性的视角认真考虑进去——不只是把潘金莲倒过来写一写——会不会黑的变白,白的变灰?


古希腊战士

  西方的“历史之父”希罗多德在两千五百年前,和庄子一样,也思索过历史和文化上多重角度的问题。在他的《希腊波斯战争史》里凑巧有个希腊版本的冯燕传奇。
  坎道列斯国王崇拜自己妻子的美艳,希望最信任的宠臣兼朋友巨吉斯也能目睹妻子美丽的裸体。巨吉斯不愿意僭越,但国王坚持。经过安排,巨吉斯果真窥视了皇后的身体。皇后发现了,认为这是对她极严重的冒犯——显然女人的裸体只能由一个男人享受。于是她交给巨吉斯一把匕首,要巨吉斯去杀了国王,否则就得自杀。
  希腊的巨吉斯和中国的冯燕一样,手里拿着一把刀。愣在那儿考虑究竟该对谁忠实、对谁背叛。巨吉斯的决定是这样的:他杀了国王,娶了皇后,掌了王位。史学家希罗多德说,巨吉斯“稳稳地统治了全国”,长达三十八年。
  相似的处境里,希腊人和中国人反应如此不同?冯燕社会里的所有的价值观没有一样在巨吉斯的社会里可以用得上。巨吉斯为什么不杀了皇后来维护男人与男人之间的道义呢?国王的属民为什么不起来围攻“奸夫淫妇”呢?皇后这个女人又凭什么如此自信自负呢?
  是不是我们整个历史文化都可以换一个角度来重新叙述?
  显然希罗多德是这么认为的。他曾经举过一个例子:“大流士王召集了一批希腊人到宫廷上,问他们,什么代价可以使他们愿意去吃自己父亲的遗体;希腊人说,不可能,没有任何代价能让他们去做出如此可怕的勾当。同时,殿前有一批印地安人,这个部落的印地安人是以吃父辈遗体为风俗的。大流士问他们,什么代价可以使他们愿意将父亲的遗体火化(希腊人火化遗体)。印地安人大惊失色:不可能,没有任何代价能让他们去做出如此可怕的勾当,想都别想。”
  希罗多德的评语:“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回事。”语调冷峻而深邃,却散发着历史学家最大的魅力。
  大流士时代的希腊人和印地安人在时间的巨流里,经过战争和迁徙、屠杀和联姻,逐渐熔成了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国家,就譬如汉民族的血液里有数不清的异族因子。那么究竟是把父亲的遗体吃掉还是把父亲的遗体用火烧掉才“应该”是正统呢?希罗多德的意思是,两者有同样的分量与权利,或者说,两者的价值观是一个——对父亲要尊敬,只是表达尊敬的方式不同。但是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独霸正统而排斥另一方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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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3-26 14:29:35 | 只看该作者
价值观决定选择。。。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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