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小鸡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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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岛烽火
时间:
2009-8-26 07:43
标题:
小鸡告状
某人杀了一只小鸡,配上大量萝卜做菜,请二十多位客人食 用。 小鸡“阴魂不散”,跑到阎王爷那里去告状说:“我家主人不该 用我一个,供这么多人吃呀!”阎王爷不大相信,小鸡说:“这事有萝 卜做证。” 阎王传来萝卜,萝卜说: “小鸡你胡说八道:那天的宴会,连你的影子也没见着!”
作者:
京城晓苏
时间:
2009-8-26 08:01
是啊,吃到肚子里上哪去找?
作者:
hjqsy
时间:
2009-8-26 08:09
就是嘛,分的太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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