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小鸡告状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岛烽火    时间: 2009-8-26 07:43
标题: 小鸡告状
某人杀了一只小鸡,配上大量萝卜做菜,请二十多位客人食 用。 小鸡“阴魂不散”,跑到阎王爷那里去告状说:“我家主人不该 用我一个,供这么多人吃呀!”阎王爷不大相信,小鸡说:“这事有萝 卜做证。” 阎王传来萝卜,萝卜说: “小鸡你胡说八道:那天的宴会,连你的影子也没见着!”
作者: 京城晓苏    时间: 2009-8-26 08:01
是啊,吃到肚子里上哪去找?
作者: hjqsy    时间: 2009-8-26 08:09
就是嘛,分的太散了




欢迎光临 中花 (http://www.zghncy.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