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司马相如稿费黄金百斤 郑板桥润笔有标价
[打印本页]
作者:
高天流云
时间:
2009-4-1 11:10
标题:
司马相如稿费黄金百斤 郑板桥润笔有标价
郑板桥摆字画摊不以取“润笔”为耻
隋文帝杨坚在醴泉宫召见郑译。上顾谓侍臣曰:‘郑译与朕同生共死,间关危难,兴言念此,何日忘之!’译因奉觞上寿。上令内史令李德林立作诏书。高颎戏谓译曰:‘笔乾’。译答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 (《隋书·郑译列传》),这“何以润笔”的“润笔”就是稿费了。
他们都没有真的给稿费。这场对话仅是高、郑二人之间的谈笑。两人谁也没有真的给李德林稿费。相传后来第一个给文人“润笔”的,是宋太宗赵光义。赵光义为了赏赐作宫廷诗的御用文人,特意设了一笔专款,就名叫“润笔钱”。并“降诏刻石于舍人院”(见《宋朝事实类苑》)。
探究“润笔”的渊源,恐怕要追溯到远至西汉时司马相如为陈皇后作《长门赋》了。他写《长门赋》带点传奇色彩。那位曾被武帝许以“金屋藏娇”的陈阿娇失宠后,被禁锢在“长门宫”。她“愁闷怨思”,不愿过着“雨打梧桐宫灯冷”的日子。不知怎么的,她想起了司马相如。于是“奉黄金百斤,为相如、文君取酒”,要仰仗文豪的大手笔而“东山再起”。
《长门赋》写得是够动人心弦的了:“日黄昏而望绝兮,怅独托于空堂”,“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但“相如为文以悟主上,陈皇后复得再幸”的说法,却是作者的噱头,并不是事实,因为陈皇后并未“东山再起”。但不管怎样,司马相如的作文是拿到稿费了。
大明大亮作文而取酬的第一个人,恐怕要数后汉的蔡伯喈。蔡邕颇具文采,又精于篆隶,是个文学家兼书法家。他生平为人撰写碑志不下数十篇,其中有位极人臣的三公巨卿,也有德昭望重的名师硕儒,还有七岁夭折的小娃娃,有的竟一人三碑。这些碑文大多是言过其实的溢美之词和泛泛空言。连他自己也承认:“吾为碑铭多矣,皆有惭德,唯郭有道无愧色耳。”(《后汉书·郭符许列传》)由此可想见作者自己内心的不踏实。据载,蔡邕代人作碑文“得万金计”,时人讥之为“谀墓金”。这样的钱财自然充斥着“铜臭”味。这恐怕是后人重其学识而卑其人格的原因之一吧。
到了唐代,作文受谢已经相当普遍。公卿大夫死了,代作碑文的竞相角逐,由不得丧家,可谓趋之若鹜。因作碑文有名而著于史传的第一个人是李邕。据《旧唐书·李邕传》:“邕尤长碑颂,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观,多赍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后所制,凡数百首,受纳馈遗,亦至巨万。时议以为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李邕靠此致富,比起蔡邕来,实在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这方面可与“二邕”(蔡邕、李邕)媲美的是大散文家韩愈。翻开一部《昌黎先生全集》,好文章固然不在少数,但碑志中的“谀墓”之作也占相当数量。唐人的“润笔”,有出钱的,有赠物的。唐宪宗平定淮西藩镇吴元济后,为勒石记功,命韩愈作《平淮西碑》。文章写成后,唐宪宗将“碑本”分赐给平淮西有功诸将,其中有个叫韩弘的,他为此赠绢五百匹给韩愈。韩愈给唐宪宗死去的国舅王用作碑后,王用之子赠带鞍衔的白马一匹及白玉腰带一条。这两笔“润笔”因为都与唐宪宗有直接干系,所以韩愈奏明宪宗获得恩准后才敢收下。至于为一般人作碑文而收受的财物,无疑比这多得多。难怪刘禹锡《祭韩吏部文》要说“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价,辇金如山”了。时人对韩愈靠这种途径获得钱财并不心许。有个叫刘义的人,任侠能诗,曾慕韩愈名投其门下,后来看穿了韩愈这方面的为人,便“持公数金去,曰:‘此谀墓中人所得,不若与刘君为寿’”。这对韩愈来说是很具讽刺意味的!
“润笔”的多少,原本由得文者酌情奉请,并无明码实价。但漫天要价,索取重金者也大有人在。最典型的大概要算唐人皇甫湜了。宋人祝穆的《事文类聚》有一段很生动的记述:
“裴度辟皇甫堤为判官。度修福先寺,将立碑,求文于白居易。堤怒,曰:‘近舍湜而远取居易,请从此辟。’度谢之。湜即请斗酒饮,醉,援笔立就。度遗以车马、增綵甚厚。湜大怒,日:‘今碑字三千,一字三缣,何遇我薄也!’度笑,酬以绢九千疋。”
皇甫湜这种作法已经不是一般的讨价还价,简直有敲诈勒索之嫌了,今日读来不禁令人瞠目乍舌。
唐宋间,文人不仅不以腆颜要价为意,而且还上门索讨“润笔”。杜甫《闻斛斯六官未归》诗中说,“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钱。本卖文为活,翻令室倒悬”,便反映了这种情形。据《宋朝事实类苑路己载:“近时舍人院草制,有送润笔物稍后时者,必遣院子诣门催索,而当送者往往不送,相承既久,今索者送者皆恬然不以为怪也。”到了这种地步,士大夫所谓的清高、气度都丢干净了。
自然,话也应该说回来,古代正直清廉之士视“润笔”如芥草的也不乏其人。或者将所得“润笔”布施于人,自己分文不取;或者以友情道义为重,拒收“润笔”;或者宁饿死,不为“万缣”重价所诱,拒绝为声名狼藉的权臣作碑,这都大有人在,那种不畏权势,不为利动的品质是很可贵的。
“润笔”之习承袭而下,到了明清两代,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形态的缓慢演变,情况更有变化。一是文价渐高:“三五年前,翰林名人送行文一首,润笔银二三钱可求,事变后文价顿高,非五钱一两不敢请。”(叶盛:《水东日记》)二是由原来的主家随意付酬变而由作者定价取酬;三是作文更不限碑志,诗文字画均可待价而沽。有的落魄文人便以卖文为生。《儒林外史》里的“沈琼枝利涉桥卖文”是一例。显然,售字卖文已带有商品化的性质。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与众不同。他罢官后,摆起了字画摊,不以取“润笔”为耻,特意挂着一幅笔榜小卷,上面写明各种字画的“润笔”数: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书条、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现银则中心喜乐。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欠尤为赖账。年老神倦,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画竹多于买竹钱,祗高六尺价三千,任渠话旧论交接,只当秋风过耳边。
这幅“润笔”书榜可谓别具一格,意味深长。透过字里行间,这位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纯真率直的个性固然跃然纸上,然而又有谁能说这不是满怀愤世嫉俗之情的流露,不是他由于看透了世人的虚伪心理,有感而发,有为而作的呢?(
作者:
沈阳老张
时间:
2009-4-2 07:32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与众不同!
欢迎光临 中花 (http://www.zghncy.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