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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的外交机构:清总理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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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wei
时间:
2009-3-11 10:35
标题:
中国最早的外交机构:清总理衙门
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是清政--府为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旧址位于北京市内东单北大街(原称米市大街)东堂子胡同49号(原20号)。此处原为晚清大学士赛尚阿的宅邸,后改为铁钱局公社,铸造铁币。
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是清政--府为办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旧址位于北京市内东单北大街(原称米市大街)东堂子胡同49号(原20号)。此处原为晚清大学士赛尚阿的宅邸,后改为铁钱局公社,铸造铁币。原宅平面呈不规则的长方形,南北长近百公尺,东西为北宽南窄,状如“刀把”。大小房屋计百余间,故改作衙门后,只是将原旧式大宅门改建为符合署廨形制的大门,未加添建。大门坐北朝南,门前立四柱三间三楼式牌楼一座,正中额枋题“中外禔福”。此语源于《汉书司马相如传》:“遐迩一体,中外禔福,不亦康呼?”“禔福”即福安之意。进大门为南北向的通廊。以通廊为界,分正院、后院、西院、东院和“刀把”院五部分。
请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长期以来,清政--府把外国视为“蛮夷之邦”、“藩属之国”,以“天朝上国”自居,认为同外国关系仅是“理藩而已,无所谓外交也”。作为兼管外交的中央机构──礼部和理藩院不过是管理“藩属之国”、接待“贡使”的机构,外国使节谒见清帝时须行三跪九叩之礼。但晚清时势之变,使清历代秉持的“理藩”“纳贡”理念渐行破灭。尤其在1860年《北京条约》订立后,各国在华依约开设使馆,派驻使节。这样,诸如赔款割地、公使驻京、教士入内地传教等涉外事务,纷至沓来,清政--府不得不出面处理,而帝国列强又认为地方总督无权处理涉外事务,多次要求建立专门机构。
咸丰十年十二月一日(1861年1月11日),奕訢等奏请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并建议其机构“一切均仿军机处办理”,“以王大臣领之”。咸丰帝很快批准了这一奏摺,但朱批谕旨却比原奏多了“通商”两字,称“京师设立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着礼部颁给钦命总理各国通商事务关防”。在咸丰看来,洋人唯利是图,外交即是通商。对此,奕訢等颇感疑虑,以“与中国交涉事件,该夷皆恃臣等为之总理”为由,奏请铸造关防时节去“通商”两字,以免洋人“疑臣等专办通商,不与理事”的误解,咸丰朱批“依议”。这样,一个既别于中国历代的礼部和理藩院,又别于完全意义的外交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就在中国诞生了。
作为一个过渡性的外交机构,总理衙门组织结构效仿军机处,主要由总理大臣和章京组成。首席总理大臣一人,总理大臣无定额,由亲王等皇族和军机大臣兼领。内部组织由英国股、法国股、俄国股、美国股、海防股及清档房、司务厅组成,在京师有海关总SW司及京师同文馆两个附属机构,抽调各衙门章京,分属办事。
洋务内阁
1861年咸丰帝病死,慈禧发动政变,实行垂簾听政。奕訢以协助政变有功,恢复了军机大臣职位,加授议政王。而由奕訢主持的总理衙门的权力也迅速膨胀。除办理外交、通商外,凡和“洋”有关且不属六部管理的事务,如关税、学堂、铁路、电报、海防、矿务、传教等等,亦划归总理衙门属理。总理衙门成为洋务运动的总汇枢纽,在当时以“洋务内阁”著称。左宗棠称“洋务关键,在南北洋通商大臣,而总理衙门揽其全局”。在总理衙门的推动下,中国的近代化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在中国外交史上,也曾留下过屈辱。如1861年在南昌捣毁“育婴公会”和教堂事件中,总理衙门屈服于法国公使的恫吓,拨款赔偿,修建教堂,禁止人民进行反教斗争。
据记载,在总理衙门的选址问题上,当时清廷颇费了一番脑筋。起初,奕訢等曾打算在礼部大堂设立办公之所,但考虑到大堂是考论国家大典的地方,地位崇高,若在此接待“夷人”,则有碍国家体面,也会影响礼部的正常工作;若选在地位较低的礼部司堂,又担心会引起列强的不满。而当时,清廷各类衙门的规模都比较大,一般拥有房屋百间至数百间。总理衙门之所以因陋就简,一方面映衬出清廷“夷卑我尊”心理;另一方面,总理衙门实因外人入侵被迫设立。建立之初,实为一个应付时局的临时机构,待“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朝野内外也无不确信国家富强即会裁撤,甚至认为“一日衙门尚存,即一日国光不复”。孰料,外国事务非但未简,反而日趋增多,裁撤的初衷自然也就无法实现了。
撤衙改部
晚清时期,由于国家力弱和属国被列强侵占等原因,属国纷纷被迫解除与清朝的藩属关系。总理衙门所积极倡导和主持的洋务运动,也因中日战争的惨败而宣告失败,其地位一落千丈。此时,西方列强也越来越多地抱怨总理衙门“体制不崇,职责不专,遇事拖延”。
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入,清政--府陷入内外交困局面。慈禧太后携带光绪皇帝及亲信臣从仓皇出逃西安,被迫向帝国主义求和。列强在议和大纲中提出“总理衙门必须革故更新……其如何变通之处,由诸国酌定,中国照允执行”。迫于各方压力,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六月,即在慈禧太后“回銮新政”前夕,清廷诏谕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负责一切外交事务。此后,按照列强要求,清政--府陆续增设了商务、学部、铁路局、海军部等机构,行使原总理衙门的其他部分职权。至此,在中华民族一段充满辛酸血泪的历史中,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也走完了其40年的历程,而留给后人的是不尽的思考。
作者:
哇噻
时间:
2009-3-11 11:08
知道了
作者:
高天流云
时间:
2009-3-11 11:39
学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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