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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共和国主要银行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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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阳老张
时间:
2009-1-16 10:51
标题:
共和国主要银行简史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成立。是在中共根据地银行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1949年2月迁至北平(今北京)。在统一的计划体制下,人民银行体制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银行。在《民国四大银行简史》中有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1984年成立。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由中国工商银行全面承担。200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当时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4年,将长期承担的代理财政职能和政策性贷款职能分别移交财政部和新成立的国家开发银行。1996年3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2004年 9月15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1951年8月,政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农业合作银行,吸收原中国农民银行部分资产和员工,1952年被撤销。1955年3月,国务院参照苏联做法批准成立中国农业银行,1957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其与中国人民银行合并。1963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批准建立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这次农业银行机构从中央到省、地、县,一直设到基层营业所。但在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合并。1979年2月,国务院决定正式恢复中国农业银行,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1994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分设。1996年8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省级以下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的改革。1997年,农业银行基本完成了作为国家专业银行“一身三任”的历史使命,开始真正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时期。
此外,还有1986年恢复组建的交通银行,1987年成立的招商银行,1992年成立的光大银行,1996年成立的民生银行,2007年成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深发行、浦发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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