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女警发飙打人怎又是“临时工”犯错? [打印本页]

作者: 高天流云    时间: 2011-10-3 14:35
标题: 女警发飙打人怎又是“临时工”犯错?

       网友“修水妯娌”在九江论坛发出题为《修水县城南派出所女民警发飚打人,丑态被拍!》的视频。在这段25秒的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女性工作人员将文件用力甩向前来办事的民众。中新网记者从江西省修水县公安局获得证实,因服务态度欠佳被网友戏称为“发飙女警”的义宁派出所户政员蒋某19日被辞退。修水县警方表示,蒋某系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9月19日九江新闻网) 

  又一起公仆打人事件,又是一起“临时工”惹的祸,类似事件总有相同的原因和结局。从城管打人是“临时工”的错,再到“故宫失语”也是“临时工”的错,直至今日的女民警打人又是“临时工”的错,“临时工”的作用可谓越来越大,名声当然也就是臭名远扬了。


  是不是“临时工”,值得怀疑,但无需怀疑的是,为什么每次聘用到的人员,素质都是出奇相同,统一的恶劣,派出所在聘用这些人员时,是怎么考核合格的?讽刺的是,当女民警发飙打人时,背后“为人民服务”的四个大字却清晰可见,所以,应该说,派出所在聘用期间,对人员的考核是否想到了“为人民服务”四个大字的提醒?是否以“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觉悟进行考核?从结果看这样的聘用实在是失败,也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近亲繁殖”的可能。


  可是,即便作为一个“临时工”,何来的底气如此“为人民服务”?从当时的情景来看,现场不仅只有办事的民众,更有派出所工作人员,那么,一个小小的“临时工”,何来的底气如此嚣张,从动怒到动手,这不仅不把民众放眼里,更是把领导和同事当透明。即使不考虑民众的反应,也应该为自己的前程考虑吧,可是,控制不了情绪的女民警硬是把自己当成了“天皇老子”,事实上这样的可能性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女民警平日里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服务水平”,而那些领导不是看不见,而是也已经习惯了她,或者自己也常用这样的服务方式对待民众工作,这就是所谓的“上梁不正下梁歪”于是,当女民警发飙时,他们也自然不觉惊讶,淡定的反应足以说明一切。


  只不过,因为事件被网上疯传之后,面对“来势汹汹”的民意,结果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不得已必须给民众一个答复,于是,借鉴以往经验,“临时工”的计策便匆匆登场了,当然,这是不管民众满意与否的答案。


  只要“临时工”的回应出现,过不了多久,不管当初事情如何激起民愤,也会不了了之。这就是“临时工”的好处,因为做错了事,媒体曝光、上级追究,“临时工”的粉墨登场就是一个最好的应对策略,只要有人承担责任,一能给上级交代,二能堵住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声,而更重要的在于,避免了当事人或者领导惨遭问责,继而可以安然无恙,继续升官发财,哪管当初“洪水滔天”呢。


  只是,一个聘用的“临时工”能嚣张到对着民众大喊“死那么多人怎么不死你们这些人”的程度,确实不是普通人所能想象的概念,当“临时工”成了逃脱问责的法宝时,层出不穷的“临时工犯错”事件还会继续演变,继续伤害与民众间彼此的感情,伤害着这个社会的责任和公平,而背后的罪归祸首,则是逐渐丢失的“为民服务”的常识和躲在黑暗处的傲慢的权力。

作者: 6500    时间: 2011-10-3 14:46
这样说的话领导就没有责任了呀!
作者: 鸟痴子    时间: 2011-10-3 15:47
你懂的---那一个聘用的“临时工”本来就是个小混混,经常在有的网上的各个版块捣捣蛋、说说糊话的     
作者: 早晨的阳光    时间: 2011-10-4 10:23
哎!!!!!!!!!!!




欢迎光临 中花 (http://www.zghncy.cn/)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