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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双江之子打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收容教养1年 [打印本页]

作者: 野山    时间: 2011-9-16 19:28
标题: 李双江之子打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收容教养1年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卢国强报道,15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查处情况称,犯罪嫌疑人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犯罪嫌疑人苏楠被提请逮捕。

  北京市公安局通报,李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已送交执行;另已决定依法对苏楠提请逮捕。

  针对京J79272车辆存在多起未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曾于2011年1月10日至8月29日依规定向车辆所有人李某邮寄了8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告知书》。目前,上述违法行为也均已处理完毕。

  经晋O00888车牌管理机关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牌照设施所认定,并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苏楠案发时驾驶机动车上悬挂牌照系伪造。苏文斌(男,45岁,原山西省聚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楠父亲)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审查。
作者: 武汉汪大    时间: 2011-9-16 20:54
他妈的什么世道,未成年就犯法,仗着老子是名人.简直就是无视国法,藐视法律,狗仗人势,胡作非为。     
作者: 听竹观海    时间: 2011-9-16 21:08
判得好
作者: 高天流云    时间: 2011-9-18 10:25
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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