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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事件与慈善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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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静如水
时间:
2011-7-11 17:07
标题:
郭美美事件与慈善的经济学
要彻底打消公众的疑问,红十字会必须毫无保留地还原真相;更重要的是打破红十字的“垄断慈善”,降低慈善组织的进入壁垒,允许更多竞争,以合理竞争来激励公益组织从善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胜军)郭美美事件自6月20日爆发以来,不断发酵,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被牵涉进来。虽然真相至今尚未完全浮出水面,但有关机构的躲躲闪闪,成为了压垮公众对慈善机构信任感的最后一根稻草。
20岁的“郭美美baby”、玛莎拉蒂、名包、别墅、“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高调炫富,一系列性感关键词的组合,迅速激起了全民关注。
红十字会并非第一次遭遇信任危机。由于运作不透明,公众即使怀疑,也难以找到实质证据。但最近的一系列事件表明,红十字会并非心灵的净土。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一张消费金额为9859元的餐饮发 票被曝光,发 票开具时间为今年2月28日。6月底,审计署的报告也揭露了红十字会存在的设备采购财务问题。
由于不信任慈善机构,中国首善、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专栏)有自己的独到做法。2010年曹德旺给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2亿元,用作西南5省抗旱,他规定只许提3%的费用(通常提10%),而且每家农户领2000元,差错率不许超过1%,6个月完成,否则就不给费用,被媒体称为“史上最苛刻捐款”。曹德旺说:“我这件事最漂亮的是用管理的手段来用这笔钱,管理的手段不外是三种,第一种是导向,我提出我的要求;第二个考核手段;第三个激励手段。我要求他公开作业程序,我们慈善事业存在的问题就是不公开、不公平。”
公益组织虽然与企业不同,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同样面临现代企业存在的“代理人问题”。公益组织管理人员接受捐款人委托,去运用资金帮助弱势群体,捐款人的效用函数是资金要用到最需要资助的地方,而且资金运用过程的成本最低。但是,作为“正常人”的公益组织管理人员的效用函数则有不同的变量,他们更关注的是自身的利益,包括工资待遇、职务消费等等。当然,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与企业员工相比,前者需要更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承诺,但这种社会责任意识并非无条件的,更不能以社会责任来否定其个人经济利益诉求,毕竟,人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才能有尊严地生活,公益组织工作人员也不例外。
在现代企业中,股东与管理人员利益的不一致,主要通过两个机制解决:第一个机制是“胡萝卜”,给予管理人员一定的股票、期权,使其更有动力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第二个机制是“大棒”,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对管理层进行考核和监督,不尽职的高管可能会被炒鱿鱼。2005年惠普董事会因为在公司战略上的分歧,炒掉了CEO卡莉?费奥瑞娜;2010年惠普董事会又炒掉了爆出性丑闻和假造开支账单的CEO马克?赫德。
但是公益组织的特殊性,决定了“胡萝卜”和“大棒”都不可行。在捐款人众多且分散的情况下,“搭便车”现象导致慈善机构内部人控制并不意外。解决公益组织的代理人难题,只有通过外部竞争。如果市场上存在众多的公益组织,捐款人自然就可以选择最值得信赖的公益组织。捐款人的资金就像选票,对公益组织进行优胜劣汰的选择。当然,前提是公益组织之间能够自由竞争,如果出现行政垄断局面,竞争机制无从谈起。
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公益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赢得捐款人的信任:第一,充分的信息披露,定期公布详细的财务报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年报》公布所有的捐款收入和花销,小到每一个瑞士法郎都统计在内,而且可以在该委员会(ICRC)官网上查到。第二,接受权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三,更科学、更有效地运用捐赠资金;第四,可监测的资金投向;第五,邀请具有社会公信力的知名人士加入理事会。这些爱惜自己羽毛的知名人士,是不能容忍不合规的操作的,即使改变不了局面也可以选择辞职。
眼下,中国红十字会遭遇的信任危机,正是来源于运作的不透明:捐款人在红会官网上的捐款查询系统只能查询善款是否到账,而没有善款流向、使用情况;国家审计署每年只对红会的政府拨款一项资金来源的收支进行审计,而不审计募集的善款和层层上缴的会费;中红会不受《基金会管理条例》的约束,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等,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法》只需向理事会报告,而没有向公众公示的义务;虽然承诺“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但红会官网上的“统计数据公告”,至今也才披露到2007年。
树荫之下易生苔藓,这是并不复杂的道理。红十字会不愿意提高透明度,正是源于其垄断地位。中国法律规定,民间个人、公司或社团要从事公募性公益慈善事业,必须挂靠在红十字会下面作为二级专项基金,且没有独立账户和法人资格,资金使用受到红会的严格控制。这一制度安排被戏称为“只许皇恩浩荡,不许民间行善”。如果不是李连杰的公众影响力和不懈努力,如果不是舆论压力,壹基金转型为公募的努力也不会在2010年12月成为现实。壹基金身份的合法化,不是中国慈善事业开放的标志,只是一个孤立的样本。垄断的后果是可怕的,正如《南方周末》所警示的:“在中国,红十字会已经异化为这样一种组织——它与权力体系走得太近,又与商业世界结交甚欢。这几乎让人们忘了它作为民间组织的中立、独立的人道主义初衷。”
虽然红十字会是慈善机构,但我们不能将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道德化,认为他们就不需要监督。透明度是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最佳保护,也是红十字会品牌的基石。7月7日,北京市GA局官方微博宣布,经查明,郭美美及其母与中国红十字会无直接关联。无直接关联,不代表没有关联。要想彻底打消公众的疑问,就必须毫无保留地还原真相。否则,面临信任危机的不仅是红十字会,还有中国的慈善事业,甚至整个中国社会脆弱的信任文化。
还原真相,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打破红十字的“垄断慈善”,降低慈善组织的进入壁垒,允许更多竞争,以合理竞争来激励公益组织从善,此乃正途。■
作者为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作者:
天静如水
时间:
2011-7-1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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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事件
起因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其真实身份也众说纷纭,有网友称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由此引发部分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
郭美玲,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湖南人。2011年6月20日,郭美玲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而致歉。
“今天小白限行把小MINI开出遛遛~开着有点不习惯。”这是6月21日凌晨,“郭美美Baby”发布的一条微博。早在此之前,据媒体报道,其微博中就已发布了一系列的“炫富”内容。脸庞稚嫩、打扮时髦,再加上名包、名车、别墅,“郭美美Baby”迅速成了网民关注的焦点。
年轻、名车、豪宅……使得网民很难将其与红十字会这样的慈善组织联系在一起。“人家刚20岁就这么有出息”,“红十字会看来真的很有钱”,陆续有网友质疑说。此外,还有网友将其与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联系起来,“建议查查是啥关系”。尽管其认证已被新浪微博取消,但在个人说明里,“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仍然停留在照片旁边的显著位置。
6月21日早上,新浪微博上出现了一个名为“郭长江RC-”的未认证微博与“郭美美”互相关注。其发布三条的微博,发布不到两个小时,就引来了诸多网友的口水,不少网友认为这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微博。有些网友还在留言中表示:“唾沫淹死人啊,您闺女太高调了。”
6月21日晚23时,博主本人“郭美美Baby”继6月19日发了微博后又再度现身,澄清其身份,称自己“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我们负责与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之前也许是名称的缩写造成大家误会”。
郭长江RC-”则迅速删除了之前的三条微博,并发布了新讯息,“清者自清,八卦别人的生活真那么有趣吗?偷窥狂可以休矣。”
2011年6月29日
天涯删帖
猫扑删帖
伟大的日子,在此纪念。可以说郭美美事件”的出现,如果引导得好,绝对是好事:在全社会强化公益慈善机构的公益属性,能促进更多人捐款行善;政府积极解决事件中暴露的历史问题,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红十字会副会长
2011年6月22日上午,记者拨通了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电话。一听记者提起微博上“郭美美”的名字,郭长江不禁笑出声来,“她根本不是我的女儿,我压根就没有女儿。”
红十字会官方
针对新浪微博网友“@郭美美baby”炫富事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官方网站发出声明,以下为声明全文: 一名为“郭美美baby”的网友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网络炫耀其奢华的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甚至炒作。我会对有关信息调查、核实后,特作如下说明:
一、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二、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我国《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我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我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达到对个人进行炒作的行为方式,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
最后,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希望继续对红十字会工作进行监督。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郭美美事件”就像是一部悬疑电视剧,精彩情节不断涌现,众多谜团仍然待解。
网友再次有惊人发现:中国红十字会有工作人员办企业经商。7月1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中国红十字总会募捐箱办公室主任张赢方,既是红十字世博温暖基金副主任、红十字传播基金副秘书长,同时竟然也是一家叫‘心动中基传媒’公司的总经理。”
但有媒体就此向中国红十字总会求证,红十字总会没有正面回应。与此同时,网友惊奇地发现,这条微博出来没多久,与“张赢方”相关的一些网页陆续被删。
7月2日,网友“周筱赟”又有惊人发现:一通明堂(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老总韦莹是红十字传播基金秘书长,竟然开公司卖黄金白银古董。而该公司官网也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传播基金的执行单位”,承办了多项红十字会开展的活动和仪式。
当网友质疑关联公司“涉嫌利用红十字会的资源发财”之际,7月2日,王鼎公司创始人王树民突然接受广州一家媒体的专访,他说在博爱小站、博爱小窗等项目中,红十字会、商红会等付出的是政策资源,投资方付出的是资本资源,王鼎公司付出的是智慧资源。他认为,这种各方均有收益的“共赢模式”没有动红十字会的钱,不需要民众捐款。王树民如此“喊冤”:“我明明是劳模,却被看作恶魔”。
王树民的“喊冤”并没消除网友的疑虑,央视7月2日在一档调查节目中质疑:现在看来,郭美美在微博里说的模式显然存在。让人疑惑的是,如果郭美美完全没有接触过相关项目,她怎么能够作出这样的描述呢?而这种模式究竟是否适合在公益事业中采用,有没有产生灰色地带的风险和漏洞呢?这个模式中间存不存在漏洞,让慈善的标签有可能变成某些人私人的巨额财产?
7月3日,昨日,商业红会的关联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首席执行官翁涛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郭美美男友是中红博爱公司前董事王军。炫富事件发生后,王军已辞去董事职务。
7月4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EO翁涛在微博上曝出“真相”,称郭美美是中红博爱前董事王军的女友。王军自称春节后才认识郭美美,送她玛莎拉蒂跑车和名包。而郭美美所称是自家“小牛”的兰博基尼确为王军经常所开,附近居民也未见到有其他人使用过。而王军除兰博基尼以外,还有宾利等豪车,其中宾利挂的是深港两地牌照,连司机开的接送车都是奔驰S600。
从公开资料查知,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全国性的控股投资集团,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借壳”的王鼎公司,正是中红博爱的股东),主要业务是关于红十字会相关公益,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依托中国红十字会的品牌和资源”的“红十字博爱服务站”与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合作后,运作这样一个公益性质的项目收效良好,其卓越效益由此可见一斑。
北京市GA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连发三条微博通报郭美美事件,称现查明,郭美美及其母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
警方查明,郭美美今年20岁,湖南省益阳市人。市GA局东城分局北新桥派出所接受报案后,经依法开展工作,现查明,郭美美及其母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
在警方调查中,郭美美称:对于红会,此前并不了解,不认识相关人员,也从未担任相关职务,是今年3月份在与深圳商人王某交谈中,知道了王某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相关单位的合作意向。
后郭美美认为原来在新浪微博上注册认证的“主持人、演员”身份层次较低,为满足其炫耀心理,于5月自行杜撰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提交新浪微博网站审核通过并加“V”认证。在审查中,郭美美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表示后悔和歉意。
对于警方发布的“郭美美案件”通报,有网友认为“无直接关联”过于笼统,也有网友对涉案人真实姓名、身份、财产来源等能否见光提出质疑。
作者:
天宇风云
时间:
2011-7-11 17:15
中国人搞慈善往往是洗钱是圈钱 外国人搞慈善是烧钱 慈善到了我国就变味了就歪了 有待于完善啊 (说错勿怪)
作者:
东西风
时间:
2011-7-11 17:27
作者:
申大
时间:
2011-7-11 17:35
后悔和歉意来不及了,世上无后悔药买啰!
作者:
金戈铁马
时间:
2011-7-17 15:47
作者:
庄户人
时间:
2011-7-18 22:56
欲盖弥彰 天价菜单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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