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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觀《老婆写给老公的21条不平等条约》趣佔打油詩! [打印本页]

作者: 谭究竟    时间: 2010-12-31 13:38


尖酸刻薄蠻約章,
不必躬情學羔羊。
張敞画眉標凜氣,
愚效不如做和尚。

作者: 高天流云    时间: 2010-12-31 13:43
是做和尚还是接受21条~~这是个问题!
作者: 快乐人生    时间: 2010-12-31 14:06
  
作者: 谭究竟    时间: 2010-12-31 14:24
引用第1楼高天流云于2010-12-31 13:43发表的  :
是做和尚还是接受21条~~这是个问题!
詩中不是蕴含了作者对这荒唐的條約不滿情緒嗎!何以还提接受二字呢!

吾認为:真正的賢妻淑女决不会有此條約觀念对待夫君!您認为呢?
作者: 申大    时间: 2010-12-31 15:33
当和尚也有约束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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