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花
标题:
【原创】觀《老婆写给老公的21条不平等条约》趣佔打油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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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究竟
时间:
2010-12-31 13:38
尖酸刻薄蠻約章,
不必躬情學羔羊。
張敞画眉標凜氣,
愚效不如做和尚。
作者:
高天流云
时间:
2010-12-31 13:43
是做和尚还是接受21条~~这是个问题!
作者:
快乐人生
时间:
2010-12-31 14:06
作者:
谭究竟
时间:
2010-12-31 14:24
引用第1楼高天流云于2010-12-31 13:43发表的 :
是做和尚还是接受21条~~这是个问题!
詩中不是蕴含了作者对这荒唐的條約不滿情緒嗎!何以还提接受二字呢!
吾認为:真正的賢妻淑女决不会有此條約觀念对待夫君!您認为呢?
作者:
申大
时间:
2010-12-31 15:33
当和尚也有约束不自由?
欢迎光临 中花 (http://www.zghnc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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