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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办理税务登记申请报告写作的基本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语薇    时间: 2007-8-9 11:06
标题: 办理税务登记申请报告写作的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写法
1。写明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2。写明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及开业时间。
3。开业税务登记申请,涉外企业开业税务登记申请。其中个体经营税务登记只填登记表即可,不必备申请。

作者: 王新和    时间: 2008-12-21 10:54
  
作者: 峡山散人    时间: 2008-12-2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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