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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驻外使臣制度的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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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阳老张
时间:
2009-11-19 15:26
标题:
晚清驻外使臣制度的创立
驻外使臣制度的创立,是近代中外关系上的一件大事,由于使臣制度设立之后相当长时期内,使臣不隶属于专职的外交机构,官职既非实缺,归国后也无升迁的专途,其选用以至出使活动往往受到政治派系及其复杂关系的影响。政治派系的影响问题已经成为使臣发展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
当前关于晚清驻外使臣群体与晚清政治派系之间的关系问题,虽然在李鸿章的研究中,偶尔也有论及,但迄今为止,未见有人对这一问题作系统的梳理,更没有把这种现象放到整个晚清政局中予以考察。本文试图弥补这一缺憾的同时,也想为深入分析驻外使臣的活动及其影响提供一个切入点。
一、李鸿章与早期驻外使臣的选用
综观晚清政局,以甲午战争为界,前后有一个明显的变化过程。甲午之前的几十年间,左右大局的政治势力,主要是湘军、淮军、清流及满人统治集团。甲午一战,李鸿章为首的淮军政治地位丧失殆尽。淮军式微后,清流也因维新运动的兴起而分化,政坛出现多样的格局,直至清朝完结。
政治派系这一演变的阶段性,与出使大臣任用制度的变化,基本一致。这种一致性,正好为考察驻外使臣与政治派系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分析框架。甲午战争之前及战后几年间,对出使大臣的任用影响最大的“王大臣”,莫过于淮系首领李鸿章。
已有研究表明,出使大臣郭嵩焘、许钤身、容闳、曾纪泽、李凤苞、许景澄、张荫桓、刘瑞芬、洪钧、黎庶昌、崔国因、薛福成、李经方等14人的出使,与李鸿章有或多或少,或近或远的关系。其实,由李鸿章举荐或赞成出使的,还不止上述诸位。如果不考虑留学和同文馆出身的,也不考虑公事往来关系,仅就具有私僚性质而言,至少还有以下10位使臣与李鸿章有关系。
首任驻美使臣陈兰彬早年曾几次得到曾国藩的举荐,并延请入其幕。同治十年(1871)七月,李鸿章会同两江总督曾国藩奏派其携带幼童出洋。出使后,李鸿章称道他“识力诚毅,廉正可靠,驻洋三年筹办要务均极精详”,请总署在古巴华工定案后,“斟核保奏,俾旌劳貰。”
首任驻日使臣何如璋由李鸿章和沈葆桢“交疏以使才荐”。何前往日本前,特意到天津谒见李鸿章,详谈出使之事。
首任驻日副使张斯桂是曾国藩幕僚,他曾受曾国藩之命,写信邀容闳入幕。由于曾国藩幕僚的身份,与李鸿章也有了私交。在出使日本期间,他与李鸿章时有书信往来。通过信件,李鸿章还曾“劝励”他和何如璋之间“久不相能”的关系。
谕命但未任的驻日使臣李兴锐先为曾国藩幕僚,后助李鸿章总办上海机器制造局。同治年间,李鸿章如曾国藩一样,多次奏保李兴锐。光绪十三年(1887)五月,清政府谕命李兴锐为出使日本大臣,李因病未能前往,李鸿章为其上奏,以病请免出使。
第二任驻美使臣郑藻如作为李鸿章幕僚,是协助李鸿章办理军需工业的重要人物。光绪四年(1878)李鸿章向清政府推荐郑藻如担任津海关道,任职二年余,“倚如左右手”。后又曾协助李鸿章与巴西订约。光绪七年(1881),由李鸿章保举出任驻美日秘使臣。
驻英使臣罗丰禄和驻美使臣伍廷芳均是李鸿章幕僚。罗丰禄在李幕帮办水师营务等事项。伍廷芳则长期在李幕任洋务局委员等职,翻译外国律法,参加外交交涉。两人的出使,据说是随李鸿章赴日谈判马关条约时,伊藤博文和李谈起伍、罗二人是他昔日留学英国时的同学,均为一时俊彦。如今伊藤已为内阁总理,而伍、罗两人还屈居幕僚。李鸿章闻之,颇有感触,回国后便分别保举他们为出使英国大臣和出使美国大臣。
驻日使臣徐寿朋光绪初年辟居李鸿章之幕,甲午战后,曾经与李经方、伍廷芳、罗丰禄等人,随李鸿章赴马关谈判。之后,成为驻朝鲜使臣。
驻英使臣龚照瑗是李鸿章的姻亲,入李鸿章幕以后,从李鸿章办外交。后被李鸿章保举为出使英国大臣,曾是使臣中最受非议的人物之一。
驻德使臣吕海寰在李鸿章奉旨出使欧洲,途径上海时,前往送行,请示而后外交事宜,并递门生帖,受李鸿章赏识,不久,调署苏松太道。1897年李鸿章出任总理衙门大臣,保荐吕海寰“堪膺出使外国之重任”,经光绪皇帝召见后出使。
以上是就史料中明确记载与李鸿章直接有关系者。使臣中另有一部分人,也可以看作是与李鸿章有关系的,他们是曾由李鸿章保举的驻外使臣的随员、后来出任驻外使臣者。使馆随员是另一种形式的幕僚。这一制度虽曾遭到非议,但是长期存在,即使到外务部成立后还有保留。在这种私僚制度下,那些随员也可以看作与李鸿章有着间接的关系。事实上,李鸿章保举的使臣在选拔随员时,往往会听取李鸿章的建议。如郭嵩焘出使选带的随行人员,基本上采纳了李鸿章的意见。这种间接意义上有关系的出使大臣,可以举以下几位,徐承祖于光绪三年(1878)经前出使大臣陈兰彬奏带出洋。光绪七年(1882)期满,经陈兰彬保奏,免选同知以知府选用,发往福建何璟等处差遣。后出任出使日本大臣。出使期间,李鸿章曾为徐的贪污事件开脱罪责,参见下文所详。汪凤藻于光绪十三年(1887)五月洪钧出使俄德奥三国时,被辟为驻德使馆二等参赞官。光绪十六年(1890)洪钧期满回国,汪凤藻随同归来,按惯例奏奖以记名知府用。次年,出使日本大臣李经方丁母忧,汪凤藻奉旨前往署理,光绪十八年(1892),接替李经方为出使日本大臣。汪凤藻与李鸿章时有书信往来。
与李鸿章有关系的,其实还可以进一步放大。同文馆的创建与李鸿章直接有关。光绪二十七年(1901)外务部成立之前出使的仅有的两位同文馆学生,除上述汪凤藻之外,旗人庆常就与李鸿章有书信来往。崇厚擅订《里瓦几亚条约》后,当时朝廷中有人倡言杀崇厚,李鸿章还曾为他辩诬,与曾纪泽和刘坤一同时请宽免崇厚罪名。
甲午之前的几十年间,左右大局的各种政治势力中,湘系在曾国藩去世后已经大为沦落。政坛的主角是以主张洋务的李鸿章为首的淮系,与以反对洋务的李鸿藻为核心的清流集团的对峙。驻外使臣属于洋务派之列。李鸿章既以精熟洋务著称,自光绪九年(1870)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在任将近30年,1897年又出任总理衙门大臣,其主持外交时间之长,职权之重,几无出其右者。因此,甲午战争之前使臣的出使与李鸿章关系最为密切,亦属情理之中。而清政府在选拔使臣时,也常常对李鸿章寄予重望。光绪二年(1976),李鸿章曾对沈葆桢感叹说:“使才本难其选,欲稍有资望者更难。总署再四催索,敝处亦无以应。人莫不求官,而不求出使。其愿使者,又恐不甚可靠也。”可见,李鸿章保荐出使大臣是依制度行事。
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李鸿章去世之前,谕命为驻外使臣的35人中,有26人与李鸿章有着不同程度的关系,这种影响力,是当时其他任何一位政坛人物所无法替代的。
二、早期清流派的牵制
尽管如此,这一时期,作为淮系政治集团对立面的清流,对驻外使臣之事并非超然于外。事实上,清流对使臣时时产生影响,具有影响力的,首推当时的清流首领李鸿藻。
李鸿藻曾被咸丰帝特诏为皇太子载淳的师傅,又得慈禧太后宠信,光绪二年-光绪十年(1876-1884)、光绪二十一年-光绪二十三年(1895-1897)间两度入值总理衙门长达10来年,与李鸿章权势相当。他数次出任阅卷官和主考官,如出使大臣洪钧、何如璋、许景澄、李盛铎、李家驹、汪凤藻的进士及第,吕海寰的中贡士,都是在李鸿藻读卷大臣任上。吕海寰还以新贡士身份与另8位新贡士一起进见李鸿藻。
不过,上述诸位出使大臣中,与李鸿藻有深交的只有李盛铎。许景澄在公事之外,也有一定往来,但属于平常座谈。洪钧则纯属公事接触。其余几位,均不见有什么密切的关系。洪钧、何如璋、许景澄、汪凤藻、吕海寰的出使,是由于李鸿章的推荐。直接由李鸿藻保举出使的,大概只有刘锡鸿一人。以李鸿藻为中心的清流对驻外使臣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不同形式的监督、牵制作用。
李鸿藻举荐刘锡鸿以副使出使英国,目的就在于牵制正使郭嵩焘。郭、刘矛盾表面化以后,清流御史奏请将郭嵩焘的出使日记毁版,李鸿章则一直希望刘锡鸿离开使职,,李鸿章著、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8,第5页下-第6页上。)最后,两人任职未满,双双回国。归国后,刘锡鸿又弹劾李鸿章,有关这一事件的大略经过,李鸿藻日记中逐日有记载。结果是李鸿章“自陈感悚”,刘锡鸿以“妄言”获罪革职。当时像郭嵩焘和刘锡鸿这样以正、副使同时派驻同一国家的,另有驻美正、副使陈兰彬与容闳,及驻日正、副使何如璋与张斯桂,他们之间也均发生过矛盾分歧。由于李鸿章从中尽力调解,最终没有扩大影响。此后,清政府很快取消正、副使制度,这一层面的牵制作用也就不再重现。
正、副使制度撤消以后,清流转而对由李鸿章举荐的某些使臣直接进行弹劾。首先是李凤苞。光绪八年(1882)清流以李之出身及其出使期间亵渎使职之名,弹劾李凤苞,并借此提出,以后使臣应在科甲出身的文学之士中选拔。为此,李鸿章特意上奏,在为李凤苞辩诬同时,认为使才不同于一般人才,仍需要从非科甲的洋务人员中选拔。稍后,李凤苞又因在德国造舰报销不实案被参,李鸿藻认为“船政新买电发雷,而李凤苞乃误买碰雷,可恨可杀。”李鸿章则上《辨李丹崖被参之诬》,为李凤苞辩诬。相似的案例还有徐承祖贪污被参事件,李鸿章在复查中明显为徐开脱罪责,并将深入追查之事推给徐的前、后任使臣黎庶昌。此外,那些被目为李鸿章系统的出使大臣,还一定程度卷入清流派与洋务派的政坛纠纷之中。光绪二十年(1894),御史端良参张佩纶,李鸿藻认为是由李经方指使。
晚清政坛派系之间的矛盾,进而影响到使臣的外交活动。早期如中俄伊犁改约。主张伊犁改约,最早也最坚决的倡导者是李鸿藻。曾纪泽因此在接到修约谕旨时,颇有情绪。在给丁日昌的信中说:“毁约亦非译署本意,特为言路所迫,而纪泽适承其累耳。”其中的意气,显而易见。光绪二十二年(1896)正月十日,李鸿章赴日本议和,随员中有李经方和罗丰禄。李鸿藻认为他们不宜随行。李鸿章特意造访,“鸿章谓非此二人不可,辩论甚久。”
清流派主要人物张佩纶曾致函李鸿藻,批评李鸿章用人,“合肥素仁厚,止以喜用小人之有才者”,李鸿藻深以为然。出使大臣之职既属于洋务范围,自然会受到清流攻击。加上李鸿章举荐使臣,一般不重科甲门第,其中还有像龚照瑗这样“布贩从军”,连诸生都不是,更有个别品流不正者,难免更容易成为清流非难的对象。
以李鸿藻为首的清流派对出使大臣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中法战争之前和之后的几年中。主要因为,李鸿藻政坛几度沉浮,他在甲申换枢时离开总署,光绪十三年(1887)前往郑州治河,旋即被革职。再次被授予军机大臣之职,是在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光绪二十一年(1895)兼总署大臣,两年后去世。
甲午战争之前对出使大臣的选用产生影响的,虽然还有某些政坛人物如军机大臣兼总署大臣文祥,郭嵩焘、许景澄的出使也与他有相当大的关系,但文祥于光绪二年(1876)就去世,他们对驻外使臣的影响,没有二李显著。
三、政局失衡及其影响的弱化
甲午战争之后,中经外务部成立,至清朝结束,政治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与此同时,驻外使臣的发展,经历了甲午战后短暂的过渡时期,开始进入职业化的新时期。
甲午战后,清流的分化主要表现为,早期清流的主将李鸿藻在这一时期去世,后继清流宗主翁同龢本来就不保守,与使臣中的郭嵩焘等人还过往甚密。清流代表人物如张之洞,也一改前辈的立场,主张兴办洋务,与淮系集团的政治主张已经趋同。对办理洋务的使臣设法加以牵制的政治势力不复占主流地位了。
李鸿章与淮军则因甲午一战政治地位丧失殆尽,其余响虽然一度尚存,如上述罗丰禄和伍廷芳等的由其保举出使,但30年来在晚清政局中的中心地位已不复存在。他于外务部成立之年去世。此时,他所举荐的使臣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脱离政界。或者过世,如曾纪泽、薛福成、洪钧、龚照瑗;或者退官,如崔国因;或者革职,如李凤苞、徐承祖;或者被杀,如张荫桓、许景澄。仍然活跃的,也与新的政治人物靠近,如伍廷芳曾与接替李鸿章直隶总督之职的荣禄接近,吕海寰则转向后期洋务派代表人物张之洞。
在清流分化、淮系失势的同时,新的政治势力帝党兴起,主张维新变法,对使臣的选用也产生影响,如徐致靖曾举荐黄遵宪,鹿传霖举荐许珏。但是,维新运动很快失败,帝党人物的影响比较有限。徐致靖举荐的黄遵宪,由于政变的发生,最终还没有出使。总之,甲午战争后,随着政坛呈现失衡状况,政治派系对使臣的影响开始分散且弱化。
光绪二十七年(1901)外务部成立,是驻外使臣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光绪三十三年(1907)四月外务部奏定《变通出使章程》,其中规定,“嗣后简派各国二等公使定为二品实官,届时由臣部将历充外国参赞随员多年及通晓外国语言文字之合格人员开单请简。三年一任,任满回国后,候旨简用。如办理交涉得力,不妨接充联任,恳恩晋秩增俸,俾终身于外交一途,以尽其才。至给假休息,参随以下本有定章,嗣后出使大臣办理交涉得力者,三年任满,亦准给假回国,假满回任,俾得久於其职,驾轻就熟。”由此,驻外使臣的选用权集中到外务部,作为一种制度,完全确立起来了。章程中,明确要求驻外使臣职业化,“俾终身于外交一途”。这样,晚清驻外使臣从其隶属、官职到升迁之途,均开始与国际职业外交官制度接轨。外务部成立以后,清政府主要从外务部和使馆人员中选拔使臣。早年的同文馆学生和留学生,纷纷从使馆随员之职上被选拔出任使臣。即使被称为以荣禄的私僚关系而出使的蔡钧,早期也有使馆随员的经历。从外务部出使的有雷补同等人。种种事例表明,职业化要求,已成为清政府使臣选拔的首要条件。
然而,这一时期政治派系对使臣的影响还依稀可见,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其一,随着清政府实行新政,洋务成为时尚,旗人开始大量出任使臣。其二,荣禄、张之洞、袁世凯等政坛新兴势力对使臣产生新的影响。与荣禄有信函来往,并不仅仅是公函关系的,可举许珏、梁诚、蔡钧、荫昌、吴德章、杨兆鋆、孙宝琦、伍廷芳、吕海寰等9人。受张之洞推荐出使的有胡惟德等人。袁世凯非常关心使事,曾奏请改订《出使章程》,以“慎重使才”,被清政府采纳。他曾与前驻外使臣吕海寰政见相左,最后以吕海寰的退官作结。其三,是李鸿章和曾纪泽家族成员的出任驻外使臣,这应是早期李鸿章淮系集团影响的后续。
四、小结
综观晚清政治派系与驻外使臣的关系,前者对后者的影响可谓持久且深入。其影响所及,既非限于遣使之初,也不仅限于个别使臣,而是波及众多使臣,贯穿晚精使臣发展历程中的大部分时期。在影响严重的早期,几乎看不到使臣作为一个独立的、有力的外交群体的存在。这种情形至外务部成立之后,才有所改观。典型如光绪三十一年(1905)出使各国大臣联名会奏,请宣布立宪,被报刊转载,使臣作为一个群体日益受到瞩目。使臣较多参与或主持签约谈判这样典型的外交活动,也主要在这一时期。但这时离清政府覆亡已经不远了,而期间政治派系的影响还时有发现。
政治派系对使臣这种特殊的影响力,有其深刻的制度背景。驻外使臣制度初创之时,清政府考虑到“使馆视行省有别,似可勿拘成例”,使臣的选拔制度,一开始就有别于科举制度下选用一般官员的成例。其依据主要是王大臣的保荐。光绪元年总理衙门奏定,出使大臣由“在京王大臣等,如真知有熟悉洋务,洞澈边防,兼胜出使之任者,具疏保荐。”此后30余年间,总理衙门察核情形,曾颁布过数10种章程,从使臣的品衔、任期及升迁、行文制度,到俸薪盘费,不时修正,但是关于使臣选拔由王大臣保荐这一制度性规定,长期不曾变动,直到外务部成立,新的职业化任用制度出台。这种特殊的任用制度,为各大政治派系持续产生影响,提供了制度的依据。加上使臣长期不隶属于专职的外交机构,官职非实缺,回国后无升迁的专途,种种不完备的制度因素使其受到强势的政治派系的左右,在在难免。
作者:
早晨的阳光
时间:
2009-11-19 16:59
了解历史了,谢谢版主!!
作者:
木子金军
时间:
2009-11-19 17:01
晚清驻外使臣制度的创立,了解一下,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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